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女儿未婚生小孩 外公一狠心把女婴给扔了
www.fjsen.com 2011-10-12 17:12   来源: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我来说两句

小李未婚先孕,在医院里产下一个女婴,其父老李闻讯后,丝毫没有当外公的快乐,反而觉得羞愧难当,因怕传出去后败坏了家里的名声,便偷偷将刚刚出生才几个小时的婴儿抱出去扔进了河里。10月10日,桐乡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判处老李有期徒刑5年。

老李是桐乡本地人,曾经当过村干部,也算是场面上的人,对女儿小李的家教也比较严。其女小李今年23岁,在某工厂上班,按照乡下人的观点,年纪也不算小了,所以老李很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一直在给她张罗对象。小李虽然说不上非常乐意,但也谈不上反对父亲给自己找对象,还去相过几次亲。

直到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侄女打来电话告知老李,小李因为有小孩住院了。当时老李还以为女儿只是怀孕,可当他赶到医院时才发现,原来小李已经产下一名女婴。老李当时那个火啊,他问女儿孩子的父亲是谁时,小李就是闭口不说。

于是,怕丢脸的老李就想到了一个办法:将孩子遗弃。和小李说妥后,老李就抱起女婴走了。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把女婴放进了摩托车的贮物箱,驱车来到了桐乡和海宁交界处,准备找一个路边将其遗弃。可是当他打开贮物箱时,出生仅有5个多小时的女婴因忍受不了长时间的颠簸,已是奄奄一息。老李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孩子丢入了海宁市斜桥镇的一条小河中。处理完“祸根”后,他又马上返回医院照顾女儿,但是他并没有告诉小李,孩子已经被他给扔进河里淹死了。

事后,医院妇产科发现小李的婴儿不见了,便马上报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监控录像很快就找到了老李。

法庭上,法官问老李为什么要扔掉小孩时,他说当时觉得女儿还没有结婚就生小孩是件很丢脸的事情,要是传出去,自己一家就会被村里人看不起,女儿的名誉也会受损,将来肯定是没人要了,也没有意识的自己行为会触犯刑法,所以才那样做,现在想想真是后悔不已,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