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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最美女孩”刁娜获评“2011年度法治人物”
www.fjsen.com 2011-12-06 10:28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烟台“最美女孩”刁娜。

4日晚8点,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推出大型专题晚会《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其中,烟台“最美女孩”刁娜获评“201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与刁娜一起获评“2011年度法治人物”的是一个“最美中国人”群体,其中包括最帅气的交巡警王静,来自南昌的最朴实善良的农民工兄弟朱春财、刘伏尧以及他们身后的17个人,公交车司机殷红彬以及年轻的服务员李小峰、成小燕。

今年10月23日,龙口南山集团女职工刁娜下班途中看到马路上有一位被车撞伤的女子,为了避免别的车再次撞伤她,就临时指挥交通,疏导车辆通行。不幸的是,她也被一辆过往车辆撞断右腿。事后,被救者、施救者、肇事者三家因为一起车祸互相牵手渡过难关。

由于身体原因,刁娜没能到达现场领奖,主持人撒贝宁通过大屏幕祝她早日康复。同时撒贝宁还开玩笑说,有很多未婚人士都羡慕刁娜的丈夫,娶了这么一个好媳妇。在颁奖词中提到,刁娜以及他们这个最美的团体给我们留下了2011年最美的回忆。

据了解,刁娜在日常生活中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有一次,一名同事的家人生病了,但是找不到人替班。原本请好假的刁娜主动要求换班,替同事上班。而她请假是为了和男朋友去领结婚证。自11月9日起,本报连续追踪报道“烟台最美女孩”的事迹,引起巨大社会反响,并引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国内众多媒体转载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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