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讯 新年伊始,当家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的廖韵玉得知福建省妇联领导要来看望她时,早早地就在村口迎候了。
“孩子说了,幸亏有了‘两癌’免费检查,要不是妈妈这次及时查出了病,做了手术,就没有妈妈了!妈妈要是没了,家就散了。”她紧紧攥着福建省妇联领导的手说了一路。
学自己孩子说话表示感谢的这位朴实的农村妇女,曾经是一名宫颈癌早期患者,由于在“两癌”免费检查中被发现,手术及时且术后恢复良好。
“家里挺困难的,多亏有这笔新农合报销补助,要不然真的负担不起。” 来自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龙益村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腰已经没有之前那么酸痛了,还在服药,丈夫为了更好地照顾我,放弃了打工在家务农。”
陈女士在2010年6月份检查确诊为宫颈癌,在花费6.3万元的子宫切除手术中得到1.8万元的报销金额,这对于打工为主,务农为辅,人均年收入3000多元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大救济。
“小病慢慢扛,大病全家慌,重病等上山”,这句曾在福建农村广为流传的话,有了“新农合”壮胆后,演变为“有病不用扛,大病有补偿”。
福建省妇联主席刘群英说,这些患病的农村妇女往往一辈子都没有体检过,平时有些病痛忍忍就过去了,甚至因为家庭贫困而放弃治疗。为了不让城乡低保妇女“有病不敢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为全省城乡低保妇女开展两年一次的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写进《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福建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使全省低保妇女有病查得出、治得了,福建省妇联、福建省妇儿工委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查出“两癌”低保妇女的救治设立了“五条保障线”。
“新农合”的常规报销是第一道保障线。“两癌”妇女住院治疗费用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乡镇医院至少80%,县级医院至少60%,县外医院至少40%。
第二条保障线是来自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福建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妇女“两癌”后续治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就确诊患病低保妇女提高医疗救助补偿比例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已确诊“两癌”的低保妇女在门诊或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补偿或报销,剩余的可补偿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进行医疗救助,给予重点照顾。
第三条保障线是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福建省政府每年拨款1亿元设立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现“大病救助”和现行医疗保障与救助制度有机衔接。基金的设立,为农村贫困“两癌”妇女的救治提供了又一条保障线,贫困“两癌”妇女可获得1万元的医疗救助。
第五条保障线是福建省红十字母亲健康天使基金。2011年母亲节期间,福建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会同省红十字会,开展为贫困患病母亲募捐活动,所得70多万元款项设立了“福建省红十字母亲健康天使基金”,作为福建省政府大病救助基金的补充,专款补助患“两癌”低保妇女的救治。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获悉,福建目前已完成首轮城乡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工作,全省26万名城乡低保妇女获得免费检查服务,查出宫颈癌、乳腺癌50人;2011年6月至今进行第二轮的全面检查工作,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已完成全部任务的48%。(本报记者 吴军华 通讯员 朱元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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