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生意场十多年的大龄女恨嫁心切,巧遇二十岁出头的小伙“英雄救美”,两人认识仅4个月就闪婚。不料婚后丈夫却频频“差钱”向妻子周转,随后提出离婚。妻子最终发飙,将丈夫和公公告上法庭。
今年25岁的丈夫卢雄飞以诈骗罪等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十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公公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日,省高院二审此案。因重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裁定此案发回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丈夫是否会因“骗妻子的钱”而领刑十数载?悬念即将揭晓。
2007年,年仅21岁的卢雄飞在茂名市当治安联防员,并被分配到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城南派出所工作,但于2008年4月被该所辞退。后来,卢雄飞以6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张茂南分局的假警察证,警衔为“三级警司”。
剩女恨嫁
“警察”相助促成闪婚
卢雄飞与妻子肖嘉的相识有些偶然。“我的包被抢,后来是他打我电话给送回来。”肖嘉称,2007年4月,卢雄飞因在一起劫案中上演“英雄救美”,赢得了她的芳心,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当时,肖嘉34岁,而卢雄飞只有22岁。
肖嘉表示,当年5月,卢雄飞与父亲卢兴华称接到某市政工程需要钩机,向肖嘉借款57万元。肖嘉取出自己账户中的27万元,又向朋友借了30万元,存入了卢兴华的账户。同年8月8日,两人正式登记结婚。
2009年3月,卢雄飞称可以获得四川某医药公司广东地区的独家代理销售权,以需要交纳200万元为由,向肖嘉提出找合伙人。肖嘉遂找来好友李平,卢雄飞自称是警察,并出示警察证,李平信以为真。肖、李二人各出资100万元,双方约定,利润分成时肖占55%,李占45%。但卢雄飞随后将这200万元挥霍一空。
2009年9月,卢雄飞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之际
妻子告公公丈夫诈骗
肖嘉发现势头不对,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年12月,卢雄飞被刑事拘留。肖嘉请求法院追究卢雄飞父子的刑事责任,并请求两人赔偿经济损失257万元。
但卢雄飞辩称,肖嘉捏造诈骗事实,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证据不足。
其辩护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卢雄飞伪造证件;如卢雄飞构成诈骗罪则肖嘉是该罪首要分子;公诉机关指控卢雄飞利用婚姻诈骗的证据不足。卢雄飞的父亲也矢口否认诈骗,称儿媳肖嘉是自愿给钱他改善生活。辩护律师提出,肖嘉当时汇入卢兴华账户的57万元充其量也只是不当得利。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对卢、肖所述事实展开了详细调查。
对于卢雄飞借假警察证招摇撞骗一事,卢雄飞、肖嘉二人的保姆及肖嘉的朋友谢英波、李伟亮均证实,看见过卢雄飞的假警察证。
对于卢雄飞父子利用借买钩机诈骗57万元一事,法院查明,卢兴华的银行卡取款凭条上确是本人所写,但在2008年5月写给肖嘉的借据上的签名却非本人所写。
对于卢雄飞借假医药合同骗取200万元一事,法院调查发现,卢雄飞所称的这家医药公司并没有与其签订过区域代理协议,也没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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