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女子开豪车住保障房
管理部门称买豪车不算违规
www.fjsen.com 2012-03-20 09:56 来源:《厦门晚报》
我来说两句
解释:
公司配的丰田车坏了借了朋友的豪华车
记者费了一番周折,联系上王女士。她承认自己确实为豪华车办了一个月的停车卡。“但这车我也只开了3天,绝对没有在车库停放一两个月。”
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2007年申请了经济适用房,通过审查后,2009年入住高林居住区。为了工作方便,公司给她配了一辆丰田车。前几天,丰田车出了故障送修,她出行不便,就向朋友黄先生借了这辆豪华车。“要是不办卡,每天停车至少10元,办一张卡一个月只要160元。”王女士说。
记者从相关途径获悉,王女士的那辆丰田车,确实是公司名下的。
说法:
就算业主买豪华车房子也不会被收回
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保障房检查科的林自德科长告诉记者,17日,他们也注意到微博上的这条信息,马上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房子的申请人是王女士,她的材料确实符合申请资质,豪华车不是她和家人的。按照《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她并没有违规。”林科长说。
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需要同时满足家庭年收入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等条件。一旦申请成功,入住后就算赚了大钱,只要没有再买房产,房子就不会被政府收回。林科长打比方说,就算王女士买了豪华车,按照《条例》规定,房子也不会被收回,但经济适用房不得转租转售,否则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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