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
基薪:董事长12万元,总经理10.8万元,监事会主席9.6万元,副总经理8.4万元;绩效年薪与业绩挂钩
money.fjnet.cn 2011-08-17 09:03 来源:N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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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市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员实行薪酬审批管理,逐步推进国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国有控股公司中代表市属国有股权出任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其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薪酬由三部分构成
根据规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基薪)、绩效年薪及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工资。基薪每年核定一次,由企业按月发放。2011年企业负责人基薪如下:董事长12万元,总经理10.8万元,监事会主席9.6万元,副总经理8.4万元。经市国资委批准设置且可享受待遇的副董事长按总经理级别,财务总监、总会计(工程、经济)师、工会主席等按副总经理级别享受薪酬待遇。因清产核资、主辅分离、减员增效、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导致企业规模发生变化,基薪在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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