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牵扯两家上市公司
money.fjnet.cn 2011-11-03 10:5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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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晶 ○编辑 裘海亮
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初步调查显示,运输炸药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久联发展和南岭民爆今日同时发布公告披露,该事故中的炸药是久联发展控股子公司联合民爆向南岭民爆购买的72吨工业炸药;负责运输的为贵州福泉永远发展运输公司,与南岭民爆签有运输合同。
11月1日11时30分左右,两辆运送炸药的车停在福泉市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00余人受伤,目前已致8人死亡。
据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通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两辆货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一辆货车燃烧,发生爆炸。目前,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部目前已协调河南、湖南等地爆炸事故处理专家赶赴福泉,参与事故调查。
南岭民爆公告称,事故中的炸药是公司分别于今年10月27日和10月29日出售给久联发展控股子公司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的,共计72吨工业炸药;分别从郴州和双牌各发出36吨改性铵油炸药,委托永发公司的两辆危险货物运输车承运并交付给联合民爆。永发公司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发货时南岭民爆工作人员核实了运输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司机、押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南岭民爆表示,从公司郴州点、双牌点发货到达目的地路程最远均不超过1000公里,按惯例,正常情况下1、2天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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