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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十二五规划发布 前10钢企产量占比提高
money.fjnet.cn 2011-11-08 09: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 顾鑫

工信部网站11月7日正式公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比较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初步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规划还提出,强化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兼并重组。结合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不增加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有保有压,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兼并重组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

产能控制有保有压

产业布局方面,规划提出,产能过剩地区的盲目扩张得到抑制,建成湛江、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从根本上解决“北钢南运”问题。结合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不增加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流成本,统筹考虑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铁矿、煤炭、供水、电力等资源能源保障条件,有保有压,优化产业布局。

环渤海、长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建钢铁基地。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山西等钢铁规模较大的地区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减量调整区域内产业布局。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等中部地区省份不增加钢铁产能总量。西部地区部分市场相对独立区域,立足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结合区域差别化政策,适度发展钢铁工业。东南沿海钢铁基地建设则继续推进,“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推进福建宁德钢铁基地建设。

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钢厂需要转型或搬迁。对于经济支撑作用下降和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钢铁企业,实施转型或搬迁改造。综合实力弱、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应实行转型,发展钢铁服务业或其他产业。有实力、有技术、有特色的城市钢厂,结合人员安置等因素有序实施环保搬迁,严禁借搬迁之名扩大钢铁生产能力。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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