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匿13年归案后,银行高管揭出了违法放贷7亿的惊人黑幕:当时经济秩序很乱,“高进高出”是银行业公开的秘密,领导让签字、放贷,自己不可能反抗;“当时大环境都这么做,只不过是顺势而为”;“我无权批贷款,只是听命办事”
案件故事
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原经理冯伟,在行长霍海音的指使下,利用自己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对外违法放贷7亿余元,导致两亿余元贷款未收回。事情败露后,正在外地探亲的冯伟毅然决然选择了逃亡,在长达13年的东躲西藏之后,最终还是于2010年7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抓获。
2011年10月26日,冯伟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庭上,冯伟仍然认为自己很委屈,辩称自己只是“听命办事,何罪之有”。“出了事,责任我是要承担的,但只是作为资金部负责人的那一部分。”法庭上,冯伟认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应该归结于历史背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劭坤日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分析说,冯伟个人对事实承认,但却对法律定性不认同,只是缘于他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银行高管只“听命领导”落祸根
1963年出生的冯伟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曾在北京工商银行朝阳区办事处工作,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生活条件也比较艰苦。
1991年,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副社长看重冯伟,想将他收到“麾下”,条件之一就是答应帮他的妻子在北京找一份工作。经过再三考虑,冯伟选择了投奔中关村城市信用社,成了信用社资金部的一名员工。
1995年前后,金融机构开始大规模改革,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也在其间被合并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是霍海音。原本顺理成章应该得到提拔的冯伟,却由于合并之后的名额限制未能顺利升任副行长,依旧担任资金部的经理。事后,据冯伟的同事反映,其实大家都明白,冯伟干的就是副行长的活。
据冯伟自己说:“在霍海音手下工作,我做什么事都是听他安排。”
早在信用社合并之前,冯伟就在霍海音的安排下,以资金部的名义在信用社内单设了一个账户,用于吸收大额存款并高息放贷,而这个非法账户所留公章也是资金部的,账户名称则是冯伟。
据邹劭坤介绍,这个账外账户的贷款流程比较特殊,想要通过这一渠道贷款的人首先得想办法结识资金部内部员工,经内部人员引荐之后,冯伟或霍海音才会出面跟对方谈。为了规避查处,冯伟、霍海音和申请贷款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金额和利率都是按照信用社正常的贷款标准,加盖资金部公章,但双方的实际操作却并非照此标准。例如,如果要贷款10万元,国家规定利率8%,合同上也按国家规定写着10万和利率8%的数据,但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肯定不是10万元,可能只有8万甚至6万。“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在对方收到贷款后,通过支票或其他方式额外支付高息部分,然后霍、冯等人再通过银行设立的公司,将资金运作出来。”
据统计,信用社利用这个专户前后共贷款几十亿,完全不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放贷利率和比例要求进行操作,随意揽存和放贷,专户里的钱大部分都被贷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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