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多日,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下称“南京供水处”)通过官方微博方式,向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的中国石化[7.11 0.57% 股吧 研报]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化公司”)追讨拖欠数年、标的超过8000万元的巨额污水处理费。
这一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事件并非突然。早在2006年12月,南京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就曾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追讨南化公司所拖欠的700多万元污水处理费。
但此行为并未撼动南化公司。南京供水处微博张贴的清单显示,在接下来的5年内,除了2007年和2008年合计缴纳了130万元外,南化“不为所动”。
本报记者采访中得知,这一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是央企属地化管理所带来的问题。
交锋
2006-2010年期间,南化5年来对外销售的、应向政府转缴污水费的供水量为7236.6万吨,按照规定费率,南化公司应缴纳污水处理费8000多万元。
南京供水处认为,正常水价中都含有1.3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以及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等规费),因此南化供水用户缴给南化的水费中也都含有污水处理费,而南化公司污水处理费分文不缴,“实际上是截留了这部分用户向政府缴纳的污水处理费”。
但南化公司自辩:承担部分社会供水;漏水严重且水费难回收,供水亏损;困难老企业;所在的大厂地区未建污水设施。
“我们是困难国有老企业了,既是用水单位,也是供水单位。”南化公司新闻发言人余国和向本报记者表示,“老国企一直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做了很多贡献。”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近些年国企属地化管理中,南化提供的水价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同城同价执行﹐存在包费制和自行定价,供水区域存在不照表计费现象,目前大多南化的职工家庭只按照6─8元/户包月用水。
南京供水处还表示,如果企业确实有特殊困难的话,根据政策可以向政府直接申请补助,或缴纳费用后再由财政返还补贴。
此外,南化认为所在地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污水一直是南化自己的排水设施进行排放的,因此无需缴纳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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