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综合报道,“缺钱还是缺钱,偿付能力问题成为新华保险填不完的黑洞”。A+H方式上市刚满一个半月,新华保险即开始启动新融资计划,拟发100亿次级债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提升偿付能力。
而2011年12月15日和16日,新华保险分别在港交所和上交所挂牌上市,合计融资约133亿元。在其上市前,公司股东也已经对其增资了140亿元。
2月1日,新华保险A股报收29.97元,下跌1.83%;H股报收28.95港元,上涨1.05%。
上市募集资金规模大缩水 难解资金之渴
根据新华保险此前上市的公开资料显示,新华保险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融资50亿元,但最后实际募集资金大幅缩水28%,仅募集36.8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35.94亿元。H股方面,新华保险净募集资金约为96.9亿港元。但其当时公告显示,首发上市H股认购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并未获得足额认购,认购股份相当于公开发售的56%。
其实,因市场持续走弱以及新华保险自身基本面不利影响,实施申购前新华保险A+H的发行定价就已经双双逼近价格区间下限。
根据当时初步询价结果,新华人寿A股价格区间为23.00元/股-28.00元/股,而其H股价格区间为28.20港元/股-34.33港元/股。但最后A股23.25元/股和H股28.50港元/股的发行价均较各自发行区间下限仅高出1%左右,逼近价格区间下限。
发行定价迫近下限,上市融资额缩水背景下,有分析指出,新华保险上市后偿付能力充足率刚过150%红线,刚刚满足保监会的监管Ⅱ类标准。新华保险2012年不得不再次融资,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达到监管要求。
其实新华保险未上市之前,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甚至一直没有达到保险公司最低要求,由于存在资金缺口,需要巨额资金填补,即使新华保险股东在其上市前增资了140亿元,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远地于保监会最低要求。
据中新网证券频道查到新华保险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未能达到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不低于100%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即使新华保险股东增资140亿元后,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6.58%,依然未能达到最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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