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比例界定不明确
其实,对于金融机构的高管薪酬究竟如何评定,甚至很多业内人士也不了解,而且每家金融机构的评判标准也不一。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表示,金融机构天价高管薪酬形成的原因主要还是行业垄断和竞争不充分,但是高管薪酬究竟如何界定,没有明确的比例和规定,导致金融机构高管与其基层工作人员的薪酬产生天壤之别。
郭田勇则肯定了金融行业高管的成绩,金融行业实现高额盈利,高管肯定功不可没,高薪酬也是个人能力强的体现,但是这一方面与银行高管和各层次员工的努力分不开,另一方面国内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政策保护严重,所以如果单以高盈利和高工资画等号,也相当不客观。
还有很多市场人士对金融机构高管的高薪酬质疑声很大,高盈利高薪酬,转嫁到客户身上应该是高品质的服务,但是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方面却并不过关,所以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也欠佳。
加强监管规范高管薪酬
早在2009年,财政部出台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随后,银监会也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同时,银监会也曾强调高管薪酬应与银行风险挂钩更为科学。
仔细研读政府工作报告可以注意到,温家宝指出,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庄健表示,虽然国家对高收入人群的税率较高,但是执行力严重缺乏,究竟是否按时、按薪酬比例纳税不得而知,更重要的是很多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不透明,很多灰色收入公众并不能看到,所以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继续加强监管,这样有利于收入再分配。
对于如何抑制高管薪酬的随意性,郭田勇则建议,一方面财政部、银监会此前出台过的相应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市场化竞争,通过市场来决定高管薪酬的高低,这样才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不久将披露完毕,高管薪酬值得关注。
商报记者 闫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