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 ]
“转让单笔私募债券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昨日晚间沪深证券交易所相继公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从今日开始正式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深交所同日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对“试点办法”框架内容进行细化,而上证所相关业务指引也将于近日公布。
根据“试点办法”,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对私募债券实行备案制,而不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及增发等再融资的审批或审核制。
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倍
此前,沪深两交易所高层相继表态会在上半年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在社会各界翘首以盼中,该项新业务终于成行。
“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由于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上述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为控制风险,“试点办法”要求对试点初期参与私募债的投资者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应当签署风险认知书。
根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作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自2012年5月23日起,深交所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6月中旬会员业务专区网站改造及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深交所将正式启用电子化渠道接受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