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不达标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骗取税收优惠,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近日,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的健康实施。另外,证监会也在要求拟上市公司于招股书中详细披露企业高新 认 定 的 相 关 数 据 指 标 。 然而,从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拟上市公司预披露信息中仍可窥见一些不达标的情况。
做法
两本账成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潜规则
4月份发布招股书申报稿的江门市地尔汉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尔汉宇)的相关数据引人注意。该公司招股书显示,该公司于2011年8月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地尔汉宇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仅为24 .59%;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用于 研 发 相 关 的 资 金 投 入 分 别 为1284 .58万 元 、1093 .15万 元 和865.38万元,分别占相应年份总收入的3.04%、3.07%和5.81%。
然而,在公司“管理费用”下的“研发费用支出”项所列的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的发生额却分别是1284 .58万元、756 .57万元和151.75万元。奇怪的是,两个研发费用数据除了2011年度的完全相符,2010年度、2009年度的都相差甚大。若按此计算,地尔汉宇2009年至2011年实际的研发 费 用 占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仅 为2.13%,远低于所要求的3%。
针对地尔汉宇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及研发数据差异问题,记者致电地尔汉宇,但该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下六项条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比在30%以上,研发人员占比10%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并且这六项指标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采用一票否决制。
《经济参考报(微博)》曾刊文《“伪高新”企业云集创业板 27家企业享税收优惠2.61亿元》指出,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14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1家首次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就有27家企业明显没有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其后,福建青松股份、华仁药业、福安药业、三聚环保、科新机电、安科生物等创业板上市公司均发布澄清公告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的数据与招股说明书、年报的数据不同引起媒体对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质疑,并指出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名至实归”。事实上,这些澄清公告恰恰反映了这些公司的两本账做法。
福建青松股份于4月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称,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年报中披露2008至2010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97.97万元、594.91万元、1397.96万元,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汇总表分别相差318.53万元、400.80万元、44.46万元。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人员数较申报高新企业的人员数相比: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数少了27人,技术研发人员少了25人,企业员工总数多了14人。
华仁药业于4月5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因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研发投入仅包含归集到管理费用中的研发投入金额,未包含归集到生产成本中的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金额统计不完整,造成年报披露数据与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不符。
更令人奇怪的是,除了上述几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外《“伪高新”企业云集创业板 27家企业享税收优惠2.61亿元》中提到的奥克股份、银禧科技、经纬电材、中瑞思创、信维通信、双龙股份、长信科技、东方日升、华峰超纤、金刚玻璃、康耐特、美晨科技、三川股份、天玑科技、天龙光电、新大新材、星星科技、永利带业和豫金刚石等公司“闭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