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及以上家庭可分户分表
在5月10日的全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听证会上,曾有代表提出,180度的首档标准较低,建议新方案能否提高首档电量水平,如将0到180度,提高到0到200度,并以此作为第一档的划分依据。省物价局也表示将充分听取听证会代表建议,而新方案的出台,也确实对听证会上的方案进行修改,将首档提高到200度。
除了提高第一档的电量水平,还有一些听证会参加人员也曾提出,许多家庭有的是一户三口,有的是一户六口。相对后者而言,六口之家用电量大于三口之家,新方案能不能多考虑家庭人口数量的差异?对此,此次新方案的出台同样听取了该建议。新方案提出,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予以分户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电价。具体实施细则由省电力有限公司制定,上报省物价局同意后公布实施。
峰谷电表的电费怎么算?
从省物价局给出的峰谷电价新计算方法来看,当低谷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超过13%时,选择第二种峰谷电价计算电费,市民更为划算。
据透露,若居民选择峰谷电价,峰谷电表内将有高峰用电量和低谷用电量,则新的计算方式为:总电费=基础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其中,基础电费=峰电量×第一档峰电价+谷电量×第一档谷电价,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递增电价,第三档递增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递增电价。第二档递增电价为第二档与第一档的差价,第三档递增电价为第三档与第一档的差价。
在执行新电价方案后,假如以福州市民小黄每月用电量500度为例,小黄若选择第一套方案,则电费为:180×0.4983+(400-180)×0.5483+(500-400)×0.7983=290.153元。
小黄若选择峰谷电价,以低谷电量占总用电量百分比为13%计算,高峰用电量为435度,低谷用电量65度,则电费为:435×0.5283(第一档高峰电价)+65×0.2983(第一档低谷电价)+220(第二档用电量)×0.05(第二档递增电价)+100(第三档用电量)×0.3(第三档递增电价)=290.2元。
对比两者的计算结果发现,当低谷电量占总用电量百分比为13%时,实行峰谷电价方案产生的电费将比第一种方案低。即当低谷电量占比超过13%时,市民使用峰谷电价产生的电费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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