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自4月底正式提出保险投资改革以来,由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主导的这场保险投资新政迅速落地。在多年的审慎经营之后,随着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保险业终于迎来属于自己的创新时代。
在周二召开的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俊波表示,近期将推出《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上周举行的主席办公会议已经通过了这四项政策,这两周会陆续公布出来。”接近保监会的权威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透露,“项主席动作之快、力度之大是超预期的。”
改变保险经营模式
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征求意见稿显示,在《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中,保监会按照国际惯例,对债券产品进行了重新分类,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并将混合债和可转债列入可投资品种,实现了对当前债券市场品种的全覆盖。保监会还将无担保债券投资比例上限由上季末总资产的20%升至50%。
而在《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中,保监会积极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实体经济资源,将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及能源、资源企业的股权,纳入了直接投资股权范围。
按照保监会的思路,由于目前二级市场比较差,保险公司应当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介入股权和不动产,从而以低价获得优质资产。一位保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此举将推动保险业盈利模式向全产业链发展,例如财险公司积极收购4S店,人身险公司进入养老产业,以及投资农业现代化企业为农险业务服务,整个保险业的生态环境将因此改变。”
在配置比例上,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和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合计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上述权威人士说:“在提高比例的同时,允许通过合并计算增强操作空间,体现了灵活性。某种程度上,实际投资比例是增加了的。”
保监会在扩大投资范围的同时,还显著降低了险企投资无担保债、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的偿付能力门槛,由原先的150%降至120%,从而减小了保险业筹资压力,有利于险企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偿付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