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厅在7月30日发布的一份公告中指出,潍坊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征管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截至2012年3月5日累计已计提未申报征缴企业所得税16.98亿元。审计查出后已全部征缴入库。 记者从该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看到,截至2011年12月31日,潍柴动力应交企业所得税款约为18.76亿元人民币,而该公司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款项仅约为10.99亿元,这意味着,该公司未缴的所得税中有近8亿元为2011年度产生。
一位熟知会计知识的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依法申报纳税是企业的责任,该公司起码存在延迟交纳税金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应就迟延交付的部分每日按照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与此同时,当地审计部门公告也提及了这个问题,作为上市公司没有就此进行公告,存在违规嫌疑。
《公告》揭示“旧账”
7月30日,山东省审计厅发布了《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山东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2012年第4条)(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了对税收征管进行审计。
《公告》指出,潍坊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征管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3月5日累计已计提未申报征缴企业所得税16.98亿元。审计查出后已全部征缴入库。
对于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山东省潍坊市地方税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自称是值班人员的人士表示,对此并不知情,相关人员皆在开会,无法回复。
随后记者致电负责潍柴动力税收征管工作的潍坊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管理二科,其工作人员确认潍柴动力的税收确为该单位负责征收,但对记者提及的事情表示不清楚,让记者致电潍柴动力。
潍柴动力相关人士称了解情况后给予记者回复。但昨日(7月31日)晚间该工作人员则对记者回复称没有找到山东省审计厅的上述《公告》,无法给予回复。“在网上没有看到这个文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也不太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