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理赔条件 重塑保险业形象
据保监会介绍,目前查勘定损工作已完成大半,大量案件将进入理赔阶段。保监会7月31日特别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关于极端天气造成的案件理赔工作;主动承担车主自行施救后产生的合理费用,对受灾严重的企业和地区启动预估预赔程序,并特别提出,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各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赔付。
“对于特殊情况,应从服务社会角度出发,有利于受损人,适当放宽理赔条件。”董波说,“这是保险行业重塑形象的契机。”
保监会提出,下一步各保险公司要加快理赔效率,对金额较小的案件应减少理赔程序,放宽理赔要求,使受损人尽快得到赔款,解决灾后修理和生产问题。
董波表示,虽然保险公司对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是否给予赔偿的态度各有不同,但保监会仍然倡导各家公司采取宽松理赔的方式。只要不是人为的,对投保涉水险的车主在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偿。
保监会表示,保险理赔应充分考虑消费者诉求,不能只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简单拒赔,这是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体现。
车险改革路漫漫 差别化产品创新需提速
多地的暴雨灾害,让“涉水险”一下热了起来。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涉水险是附加险,但随着车辆被浸泡的危险性不断增大,在险种改革中,涉水险不排除有上升为主险、甚至被纳入车辆“全险”的可能性。
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险”的制定需要从全国层面考量,涉水险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地区。例如,西北地区出暴雨的机会并不多,但如果将涉水险列入全险,就剥夺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在我国,车险是较为成熟的险种,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也是监管层积极推进改革步伐的动力。今年3月,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的通知》,直面部分不合理条款的质疑,强化消费者利益保障。
“车险改革的朝向之一应该是差异化,打破单一模式,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让客户自主的选自保险产品。”保监会一位负责人表示。
此次车险新规正体现了差异化,其中对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了差异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自行确定条款费率等。
保监会承诺,对于近期保险理赔出现的争议问题,将听取消费者诉求,在今后商业车险改革中予以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