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已经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相形之下,同样作为巴塞尔协议Ⅲ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性管理新规却迟迟未能落地。
在日前举行的“国际金融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目前国际上对流动性覆盖率的制定工作接近尾声,中国已经制定了新流动性覆盖率的基本框架,将在完善指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
借鉴国际监管成果,我国的流动性新规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项指标。去年10月,银监会曾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管标准。
在今年6月底举行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态称:“最近,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银行业新资本监管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也将择期出台。”
周慕冰强调,近期内,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和流动性状况良好,已经能够达到新的监管要求。从长期来看,银监会将会以实施新监管标准为契机,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为了拓展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融资压力,银监会成立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工作小组,积极探索除普通股之外的新型资本工具,指导商业银行主动创新。周慕冰称:“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相关的一些创新原则将会适时发布。”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监管部门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闸门开放在即。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银行业稳健运行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周慕冰表示,随着经济下行的趋势明显,商业银行存在不良贷款反弹上升的压力。
他并称,从中长期看,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转变,利率、汇率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市场化改革,都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业务和产品同质化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