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money.fjnet.cn 2012-11-27 11:05 来源:中国保险报
我来说两句
20类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新农合参合人员患有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大病的,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累计对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病种。
民政部门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民政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使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累计对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90%。
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对存在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继续治疗的大病救助对象给予再一次的救助。
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试点
到2015年,福建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都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全体参保(合)人员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
目前,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为稳妥推进、逐步过渡,福建省将先选择2-3个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对尚未开展大病保险的地区,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责任编辑:editor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