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诉行政机关经济赔偿案进入二审
百岁堂:保监会应赔两亿
百岁堂:不可能以原来的公司名义与福州天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保监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不严,存在重大过失与遗漏,所作批复应当予以撤销。
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变更股权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而经过审查,保监会认为正德人寿报送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的申请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因此作出了批复。保监会认为在此过程中,自己履行了法定职责,不存在任何过错。
奔波了一年多的浙江百岁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岁堂”)还没有为自己“被转让”的股份讨回一个想要的说法。
2011年2月,百岁堂的老板“偶然间”发现公司所持的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人寿”)两亿股股份早在2010年初就已转给了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策”),转让价格为零元,2010年4月份获得了保监会的批复。
被转让的股权是以五环氨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环氨纶”)的名义作出的,而五环氨纶早在2009年7月份就已通过工商部门将名称变更为现在的百岁堂,因此不可能在随后还以五环氨纶的名义对外转让股权。
2011年10月,百岁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保监会对此次股权转让的批复存在重大审查过失,要求法院判决保监会撤销相关批复,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百岁堂败诉。
2012年11月26日,百岁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保监会关于股权转让的批复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亿元人民币。百岁堂方面委托代理人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郭捍东律师称,这可能是国内首次要求行政机构作出经济赔偿的案件。不过该案未当庭宣判,此案的走向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被“转”的股权
正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亿元,共有包括五环氨纶在内的5家股东,每家股东出资额为1亿元,各占总股本20%。后每家股东各增资1亿股。
2010年1月29日,正德人寿向保监会提出申请上报了有关变更公司出资人的请示。2010年4月1日,保监会通过保监发改(2010)338号文(《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作出了对五环氨纶将两亿股股份转让给福州天策的批复。
根据正德人寿变更出资人的申请,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零元。保监会批复后,正德人寿据此进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等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法治周末记者也从正德人寿官方网站上看到,“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一栏中,已经没有了五环氨纶或者是百岁堂的名称。
不过,百岁堂却表示对该股权转让事宜并不知情。百岁堂的代理律师郭捍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五环氨纶早在2009年7月就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名为百岁堂,不可能再以原来的企业名称对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缘何在股权转让近一年后,百岁堂才知晓此事呢?对此,郭捍东解释称,五环氨纶于2006年入股正德人寿后,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激烈,正德人寿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公司也很少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五环氨纶也很少介入公司的经营,因此对于自己所持股权易主并不知情。
另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2008年开始,五环氨纶的资金链出现断裂,面临停产窘境,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五环氨纶原法定代表人开始以高息从民间集资,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运营随即陷入瘫痪状态,为了妥善处置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后来在当地政府的介入下进行重组。
浙江省保监局应保监会要求,对五环氨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也显示,自五环氨纶2008年重组以来共有多达30个相关案件。
郭捍东也表示,正是由于公司当时忙于重组,应付诉讼,无暇顾及其他事宜,才导致股权“被转让”近一年后才被“偶然间”发现。
2011年5月,百岁堂向保监会正式提出申请撤销该批复,不过保监会回复称,百岁堂应当同正德人寿、福州天策自行协商解决。
2011年10月,百岁堂向北京市一中院对保监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保监会的批复。该案于5月15日开庭审理,6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百岁堂的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百岁堂表示不服,随后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