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际控制人在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中并不鲜见。据了解,在IPO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要求有合理的解释,但并未将其作为硬约束。随着越来越多的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出现,投资者需要注意这类公司决策效率和管理上的风险。同时,一些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还可能出现控制权的争夺。不过,一些成熟的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也可能拥有多年经营积累下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58家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目前沪深两市共有58家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集中在金融、IT、化工、医疗、房地产等行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据业内人士解释,如果公司股东为纯自然人股东组成,并且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表决权委托协议、经营管理委托协议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归属控股股东的情形,可以认定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在两市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中,12家公司的大股东为自然人。这些公司多为高科技公司,如硅宝科技、华胜天成、积成电子等。硅宝科技上市前公司股东全部为自然人,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7%、24.75%和20.25%,没有单一股东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没有一个单一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形成实质性影响。
此外,股权高度分散或者相互制衡,也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而据券商分析人士介绍,由于股权结构分散导致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成熟的市场中比较常见,如IBM、可口可乐等公司,股权结构非常分散,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仍然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还有一些公司股权结构虽然并不分散,但单一股东并不能控制公司的决策,无法对公司的重大决议造成影响。导致这种情况出现,可能是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也可能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
比较极端的情况是华昌化工,其控股股东华纳投资的股东为167个自然人,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都不能控制华纳投资,从而华昌化工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考验公司治理
一些规模较大、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虽然没有实际控制人,但仍具有很好的投资价值。
万科可以算是两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的代表。截至2012年底,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占总股本的23.45%。不过,万科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素质高且强势,股权分散事实上削弱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干预力度,以王石为首的管理团队与身为财务投资者的华润合作良好。
类似的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多存在于金融服务类企业中。例如,北京银行首发前股权比例分散,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ING持股13.64%成为最大单一股东,北京国资持股8.84%位列第二大股东。公司认为,ING持股比例较低,而且17名董事会成员中仅占2席,因此不能认定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此类推,其他股东更无力控制公司经营,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不过,实际控制人缺位,往往会引发对公司治理效率的质疑,尤其对于一些在快速发展中的高科技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则可能带来管理风险。理论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可能遭敌意收购导致控股权不稳定,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则会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延缓等,因此构成“无实际控制人风险”。业内人士还表示,高科技公司往往依赖于掌握核心技术的核心人物,如果公司股权并未集中在该核心人物手中,则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面临风险。
易致控制权争夺
在导致无实际控制人的多种因素中,如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股权结构分散或股东持股比例接近,这类公司往往容易引发控制权的争夺。券商分析人士表示,这样的公司要么容易被举牌,引发股价上涨,要么现有股东之间可能会出现股权纷争,这样对上市公司则不利。
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的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非常接近,分别为19.73%和19.44%。从2008年7月开始,锦州港公告表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012年5月,持有公司11.53%股权的第三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855.8万股转让给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该部分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若此次转让成行,则大连港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可能进一步获得控股权。
不过,公司在2012年年报中称,尚未收到相关股东关于股权转让最新进展的往来文件。而据市场人士介绍,在去年锦港国经宣布转让股权之前,由于该消息被提前走漏,公司股价曾大幅上涨,可能给转让造成了麻烦。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制造麻烦者正是公司现有股东。
今年3月份,公司端出一份“蹊跷”的增发方案,拟向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定增募集不超过14.67亿元。增发预案显示,两家公司均为“新生”,尚未有任何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增发很可能与围绕公司控制权的明争暗斗有关。此次发行完成后,两公司将合计持有公司22%的股权,若这两家公司与现有任一股东宣布成为一致行动人,则该股东将名正言顺地获得控制权。
另一家无控股股东和单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太平洋,近期因为一致行动人股东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签,而可能出现控制权的变更。
太平洋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已于2013年3月12日到期,各相关股东共同决定不再续签。华信六合单独持有太平洋1.8亿股,占10.83%,为单一最大股东。
太平洋2012年8月公告拟进行非公开增发,拟以不低于5.51元/股的价格向华信六合等机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华信六合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5000万股且不超过15000万股。按照华信六合承诺的认购股份数,其最终将持有发行后的9.73%到13.98%的股权。(记者 李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