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事件正在调查
“10·3江西弋阳打砸事件”发生后,双汇最终选择了在北京公布事情经过。刘金涛介绍,9月26日,为抵制双汇生猪产品进入,保护当地生猪屠宰场的垄断利益,弋阳县政府被人利用,草率下发《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猪肉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第二条是实行外埠冷鲜猪肉白条肉等猪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准入条件包括在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场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加盖检疫检验讫章。
“我们25日刚开业,26日这个文件就出台了,并且26日凌晨4点半,弋阳县内贸办的副主任叶金华就拿着文件前来执法检查。”陈文云认为文件针对性非常强,里面的多项条款,诸如“从严准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等是国家早就明文禁止不允许设立的条款。
江西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何旭明告诉记者,县一级政府无权制定限制性条款,对于弋阳县政府制定的这份文件,他们也正在了解,这几天省商务厅会出台一个文件,弋阳县政府的这份文件有可能会被取消。
对此,弋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善忠向记者表示,上述文件系县内贸办、商务部门起草的,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去的,县政府办公室只是一个发文的口径。不过他还表示,这份文件中的规定,都是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的,并不是弋阳县政府自己制定的。但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并未看到上述限制性条款。
陈文云认为,叶金华是弋阳县内贸办的副主任,同时也是弋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承包人,叶金华与当地政府签订合同,以每年16万元承包费承包生猪屠宰场,自2012年8月底开始,合同有效期10年。不过,陈文云并未向记者提供上述合同,也未透露消息的来源。
弋阳县委宣传部一位韩姓副部长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汇在京发布的消息大部分失真。政府发文绝非受人利用,而是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出于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考虑,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双汇认为政府文件针对他们,这是理解问题。
对于叶金华是否承包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弋阳县委宣传部上述副部长表示自己也不知情,要问弋阳县内贸办。随后,记者来到弋阳县内贸办,一位姓刘的副主任告诉记者,叶金华已经不是副主任了,退居二线成了主任科员。由于自己刚刚调来不久,对于叶金华是否承包了生猪屠宰场不知情,了解这些事情的主任以及办公室主任,都去外地开会了。
但记者从内贸办另一位工作人员处得知,叶金华确实于2012年8月20日承包了弋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弋阳县纪委一位姓毛的副书记向记者表示,政府公职人员,承包从事经营性场所,这肯定是违反了纪律的。双汇在京发布消息的第二天,他们就成立了调查组,对这个事进行调查,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