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对外披露,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因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据悉,这是目前国内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根据上海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经过PS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 佳洁士涉及虚假宣传而被处罚款的广告,是由台湾艺人小S代言的所谓“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的电视广告。仅从广告语看,其功能夸大与误导成分非常明显。但到了佳洁士这里,却有不同的理解。9日晚间,佳洁士方面就此事迅速作出回应,却只字不提道歉。第二天,面对舆论不断质疑,佳洁士方面再次发表声明,却仅是针对事件“带来的困扰”而致歉。 从这两份声明,人们都很难看出佳洁士方面对待消费者的诚意。问题还在于,在这两份声明中,佳洁士方面均说明该条广告已于去年(具体时间为8月份)全面停播。这不免让人困惑:既然广告已于去年停播,为何却在今年受罚? 原来,上海市工商局对外披露此事,实属“旧事重提”。早在去年3·15前后,佳洁士方面便已接到处罚通知,随后停播广告并缴纳了罚款。至于为何到了今年才曝光此事,按照上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这是惯例,“今年案子还没结,公布的肯定是去年的”。每年3·15前,各地工商部门都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说这是惯例没错,但这个“惯例”本身对不对,却值得好好细说。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工商部门既已查实佳洁士涉及虚假广告,并进行处罚,有必要等到一年后再公布详情吗?如果案件尚未办结倒也罢了,明明已办结多时却要等到3·15前再曝光,这究竟算什么惯例?既然是虚假广告,就难免会误导消费者,让人上当受骗。那么,工商部门难道不应及时告知公众,以免消费者再受蒙骗?就在这两天,有消费者发现,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依然在网站上播放。虚假广告仍在欺骗消费者,这笔账又该算在谁头上? 这显然是一个硬伤。进而不免让人怀疑,有关部门是否真正为消费者着想,或者是把这当作每年3·15期间自我表功的政绩。但如果消费者维权都要“一年等一回”,3·15的意义何在? 还有一个问题:佳洁士方面为何不仅没有主动披露负面信息,而且连道个歉都吞吞吐吐的,其底气何在?可以说,这一方面在于有关部门存在放纵;另一方面又在于,国内的法规政策、监管体系以及产品质量标准存在诸多缺失,让企业有钻漏洞的机会。 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质疑,佳洁士、中华瓷感白牙膏等产品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嫌疑。也就是说,公开宣传美白效果的牙膏不止佳洁士一个产品,可谓行业普遍现象。而在这一行业乱象的背后,则暴露出美白牙膏缺乏统一行业标准的问题。既然缺乏统一行业标准,怎么推介产品看着就像是一个“良心活”了。此外,603万元虽说已是针对虚假广告的史上最大罚单,但相对于企业的盈利规模,可谓九牛一毛。 挠痒痒式的罚款,欲说还休的监管方式,以及残缺不全的质量监督体系,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或许就是佳洁士挨罚却仍如此硬气的原因所在。当然,若不是碰上一个曝光违法产品还得挑日子的工商部门,结果或许也会有所不同。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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