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2013年12月10日下午三时,“井底人”王秀青与北京城市学院签订了劳动合同,10日起,他正式成为该校后勤部门一名员工,除了每月3600元的稳定薪水和社保外,他还搬进了学校为他安排的宿舍。(新华网)

短短几天时间,“井底人”王秀青走出地下阴冷的深井,拥有了自己的工作,拥有了固定的每月3600元月工资收入,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床。同时,他的三个儿女也因此受益,陆续获得了各种捐助。笔者相信,社会的爱心阳光将一直洒在他们一家人的身上,让他们过得更有尊严。

王秀青是幸运的。可是,在严寒逐渐逼近的当下,笔者仍然有些惴惴不安:中国之大,我们有多少个“王秀青”在等待阳光?已被媒体曝光的王秀青开始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那些还没有被社会发现,仍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面临各种困难,需要社会救助、帮助、援助的弱势人群,他们在哪里?他们有多少?难道他们都需要媒体曝光,才会被发现吗?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力度逐渐加大,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不可否认的。然而,生活在各个地区、各个角落、因各种原因致贫的人口仍不在少数。无钱就医、没有工作、失去生活来源的困难人群时常见诸媒体,失学、缺衣少鞋、忍饥挨饿的孩子们就是他们存在的明证。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贫困,他们急需外界帮助以解决生存问题,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够得到政府的及时救助、社会的温暖关爱,还真不好说。

每当过年、过节,一些领导及相关部门纷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给他们送钱送物,确实给困难群众解决了一点燃眉之急。然而,如何让他们永久性地脱贫致富,却始终是个难解的问题。输血与造血的矛盾,似乎很难找到真正科学合理的答案。

其实,不管在哪个地方,需要帮助的困难人口,并非是模糊的数字和不为人知的情况,关键要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地想去解决。基层组织对散落在各地的需要救助的人口并非心中无数,他们需要哪些帮助,需要如何被帮助,相关部门更是心知肚明。如果政府部门想要解决问题,即使再复杂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但是,如果他们不想解决问题,那即使是再简单的问题,也会永远摆在那里,无人问津。

社会的关爱,让王秀青一夜之间梦想成真,在祖国首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床铺,有了固定的工资,有了自己和家人的“立足之地”。“井底人”王秀青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其经历也暴露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如果没有人去发现,说不定王秀青仍然睡在阴冷的井底。

因此,发现问题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如果一直依赖媒体的镜头去发现问题,那么,我们的各级基层组织、有关部门,是否应该思考政府的职能是否发挥到位;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是否该反思自己的宗旨意识,是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着,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否把眼光向下,瞪大眼睛仔细看看自己的身边还有没有需要帮助的人,我想这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每个地区、每个单位、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村庄的困难人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予以帮扶、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那么,这何尝不是践行群众路线的踏实之举呢?

身处井下,却托起了一个家庭和孩子的明天,如此富有现实感的“爸爸去哪里”,怎能不让人动容?相比这位父亲的责任,有关部门乃至社会的责任体现在哪里?

最近,北京丽都广场附近的“井底人”引起关注。最新消息是,他们栖身的热力井已被水泥封上。“把能住人的都封上”,一名封井工人的话,让人听了不是滋味。

井被封了,“井底人”的生存困境并没有缓解,“井底人”的冷暖令人牵挂。一个井底人说,“相比外面的冷,井下太幸福了”,这种体验,道出了生活的真实与艰辛。他们也不太愿意接受救助站的帮助,封井只会把他们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并且不断增加安身成本。

或许有人会问,这么困难,为什么不愿接受救助?这里的辛酸恐怕只有当事人清楚。在井下蜗居10年的王秀清,对此的回答是,要救助就连我们一家五口都救助了,救助我一个,一家人没吃喝。拖着伤腿、干不了重活,家里又有孩子上学,对这位靠擦车为生的打工者来说,救助站的一顿好饭、一张免费车票,不可能解决这些生存难题。有家难回,有救助而难以纾困,这不仅是个人的窘境,也是社会救助无法回避的难题。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钻到井下,寻求一方立足之地,其悲惨情形固不多见,但何尝不也是养老难、就业难、进城务工者权利保障难等社会问题的一种折射。有项调查显示,超过九成被调查者表示,身边存在“老年漂”现象,其中超过六成的人表示“老年漂”常见。从这个角度说,关注“井底人”和类似群体的生存与命运,也是在挖掘那些隐藏的问题,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进而增进城市的包容与和谐。

在记者与王秀清的对话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尊严”的两点理解:住在井下无所谓尊严;光要面子孩子就会吃上不饭、上不起学。这可以说是许多城市边缘群体的普遍心声,尊严从来都不是飘在空中的词语,有工作、有收入、有居所,就有了起码的尊严。如果连这份尊严都难以得到,却依然在井下苦苦坚守10年而不后悔不放弃,这其实是一种质朴而高贵的责任。

身处井下,却托起了一个家庭和孩子的明天,如此富有现实感的“爸爸去哪里”,怎能不让人动容?相比这位父亲的责任,有关部门乃至社会的责任体现在哪里?谁来为“井底人”的尊严兜底?这些问题不会马上有答案,但可以马上有行动,让公平正义、社会关爱的阳光一点点照亮井下的世界。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陆文江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人文温度,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态度上。只有让阳光也照亮了“井居者”、“蜗居者”们的生活,我们才能同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白天打工拾荒,晚上井下过夜。最近,生活在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附近的一些“井居者”引发了不少关注。在城市热力井下不过一两平方米的空间内,竟然有人长期居住。这些被遗忘的角落,让人震惊之余,多了几分思考。

“井居者”虽然数量很少,但反映的社会问题不可忽视。尽管有栖身之所,但他们和乞讨者、拾荒者、流浪儿童的境遇颇有相似,被称之为徘徊在都市边缘的“零余人”。而对这类弱势者的救助,越来越面临现实困境。

根据现行救助管理办法,自愿受助成为基本原则,救助对象主要锁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前不久,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会进一步放宽救助范围,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并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帮助打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抢等各类困难人员。救助之网在拓展,但那些多少有点收入的“井居者”,严格说来还是难以列入救助范围。即便能提供救助,也是临时性的,并不能解决长远的生计问题和家庭困难。

在井下苦熬了10多年的擦车工王秀青坦言,自己不去救助站的原因是:要救助,就得连我们一家五口都救助。否则,只救助我一个,一家人的吃喝和未来还是没辙。这话透着点情绪,但何尝不是一种无奈的实情?吃几顿饱饭,拿一张返乡车票,回家的路好走,但生活的路难行。回去后,生存的考验、经济的压力,还会一如既往地摆在眼前。

“井居者”的生存困境,是对城市管理者的考题:如何保障社会无力者、弱势者基本的生存、生活条件?能否改善“蚁族”、“蜗居”乃至“井居”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怎样让拥挤的蜗居、逼仄的井下、寒风凛冽的街头,多一点人性的温度?

在各方帮助下,广受关注的“井居者”王秀青终于找到了月薪3000—4000元且包食宿的工作。这样的结局,自然是各方乐见的。新闻可以告一段落,但对类似群体和社会现象的关注不能停止。不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更要完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制度,编织起可靠的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为困难群体构筑不破的网底,为“零余人”逐步变成“融入者”创造实现梦想的平台。

有人说,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人文温度,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态度上。只有让阳光照亮“井居者”、“蜗居者”们的生活,我们才能同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这一周,北京“井下人”的报道触动人心。有惊愕,有同情,也有思考。毫无疑问,以井栖身者少之又少,北京最多时也只有30多人,但不能因此认为这个群体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北京怀柔县的王秀青,在井下住了十个寒暑,来自河南商丘的全友芝,以井为家20年。选择蜗居井下,对他们而言,不关乎生活癖好,也不关乎脸面尊严,只为将谋生的成本降至最低。以最低房租计,每月300元;十年的井下之居,等于为王秀青节省36000元。而这笔钱,需要他凌晨为人洗车5千余台次(每台次7元)才能赚到。

让人感叹的是,对长达10年的井下生活,王秀青从来没有怨言,反而自责自己没本事,并且还惦记着怎样尽快交清6万元计生罚款,让超生的孩子取得学籍。或许他不是一位有本事的父亲,但责任、亲情、努力这些品质一样也不缺;在井下生活的映衬下,他“让三个孩子读完大学,都能过上好日子”的梦想,显出常人的平凡与高贵。也因为有梦,当一个“井下人”就有坚持的毅力与动力,任志强所谓“不用户口,用高房价门槛就可以驱赶一些人离开城市”就变成笑话。

在“井下人”的报道中,我们无法抗拒人性温暖的感动。都知道借钱很难,人越穷越难借。可为了帮王秀青交罚款,同样谋生不易的人却愿意借钱给他,扫地的大妈借2万,开出租车的师傅借5千。显然,借钱时他们不会更多考虑还钱的可能,但一定想过:这样一位安之若素的“井下人”,这样一位不忘责任与担当的父亲,应该帮一帮。让人感动的还有他的家人。子女不怪父亲无能没提供好生活,而且刻苦学习拿回一堆奖状;妻子不嫌丈夫贫穷,不弃不离,含辛茹苦操持家务、照顾孩子。这让生活在井下的王秀青,依然保有一个完整的家,拥有家的温暖,只是与幸福相距甚远。

现实中,人与人的生活条件无法攀比,山外青山楼外楼;人与人的生存状态,有时真也不忍相比。井下蜗居,除了蚁穴狗洞,无以更好的联想。确切地说,“井下人”呆的是一种非人环境,过的是一种非人生活。虽然,个体的生存状态,个人需要反躬自省,诸如能力、本事、努力程度等;但是,个人的生活境遇,也是社会的折射,是各种社会因素叠加的结果,这也需要诚实的检讨与中肯的批评。像王秀青这样愿意吃苦耐劳,以担当父亲责任、执着于家庭梦想的人,能否让他远离选择以井为居的无奈?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是,“井下人”事关人的尊严,事关社会的脸面,即便是极少数,也会极大地稀释社会与政府应有的善意。在具体操作上,现在也有能力让这个少数群体有个起码的安身之所,不至于流落井下,蝼蚁为伴。就看我们对这个弱势群体是否有真诚的慈悲,愿意带着他们一起前行。

北京“井底人”王秀青的生活,最近持续受到社会关注。继井被封住后,王秀青搬进的废弃岗亭也遭遇拆除。(12月8日《新京报》)

从被媒体关注的那一刻起,王秀青已维持十多年的井下生活开始被改变,先是井被封,继而是暂时寄居的废旧岗亭被拆除。虽然很多爱心人士向王秀清表达了帮助的意愿,但对于这位将三位孩子送进学校的五旬汉子而言,一个能让其继续工作的庇护之地,仍充满不确定性。

媒体的关注是为了改变,确切地说,是希望这样的边缘式存在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继而得到较为体面的救济。但有关部门的反应,自始至终都是基于“怕影响不好”,而没有想过这些“井底人”将在何方渡过寒冬长夜。似乎在有关部门眼中,被社会各界关注的“井底人”,是必须尽快消除的城市“污点”。至于这群人生活该如何继续,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

如果在救助理念上,城市管理者仍将城市形象和秩序优先于城市边缘群体的生活改造,那么,这样一群人注定难以得到妥善的救助。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王秀青得以谋生的擦车差事,也像他那没有阳光的井下生活一样——城管一来,收入也就没了。这何尝不是一种荒诞的隐喻:工作也好,居所也罢,他们注定只能是光鲜亮丽的城市背面不能见光的存在。

该怎样去救助那些漂泊在城市边缘的居无所居者?这或许是一个宏大的社会命题。包括救助的常态化、立体化——从就业到居住等。但是,在治理层面,先去正视那些作为城市暗面的存在,才是一切改变的起点。

不管这些人的身份与地位如何,他们都应该是城市的客观存在,而非挥之即去的伤疤。如果在管理者眼中,他们仅仅是不该存在的“污点”,又怎么会在治理上给予真正人性化的救助与扶持?前段时间,北京宣布在2014年前消除群租,之所以让人觉得这是要驱赶群租人,也是缘于相同原因。

委婉一点说,封井式治理作风,只能治标;而实质上,那些被封住的井,恰恰是城市以人为本治理文化缺失的现实印记。这种思维,从桥下水泥锥,到驱逐流浪者,再到今天的井下之家被封,都得到了现实展示。

更可怕的是,都说围观可以改变现实,可如果围观不再起作用,甚至那些基于同情心和媒体责任感而来的围观与报道,反而起到“反作用”,寒冬里的居无所居者们。又该到哪里去寻找庇护之所?

王秀青11岁的小儿子说,“平常上下学走在路上,看到井盖时,就会想起来,我爸就是在那底下住着的。”这位孩子心声,管理者也该有所启发。由井下之民联想到的,不应该只是对于城市光鲜形象的“影响”,不应是不惮于在寒冬里施行驱赶,而是如何去照亮那些井下的城市“背面”。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住人井附近,将台乡政府已经派人开始用水泥将住人井井口封死,并将井内东西掏出,一位执法者称,早上5点多钟在此看到,有住井者携带值钱物品已经离开。(来源:12月6日,21CN新闻)

现如今,在高物价、高房价压力之下,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的人大有人在。为了生活,也为了生存,有的选择了群租,有的选择了桥洞,也有人选择了井口。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尤其是那些高官、富商、阔少的眼里,群租和住井口都是难以想象的。但对那些无钱的、低收入的打工者、乞讨者而言,其实群租和下井道就是他们的一个家,一个可以供他们休息的家。

现如今,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到是在积极作为,积极治理住井口的乱象。比如将台乡政府在第一时间把所有的住人井口用水泥给封死了,如此一来,那些贫困者就是想去住井口都不行了。

政府部门封井口的作法,看是为了保护这部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看是在保护他们的利益,但封井口的作法还是有所欠妥。作为政府部门,不仅仅要保障群众的利益,不仅仅要去封井口,更应该在封井口的时候,给这些贫困者安顿好一个新家。

政府部门一味地封井口,无疑是在剥夺这部分人的生存权力。媒体暴光,群众关注的目的就是想给这部分人找到一个新家,一个能够安身的家。

当政府部门把井口封住了之后,这些人连住井口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么,这些人的新家将会重新安置在哪里呢?也许在火车站,也许在桥洞下,更有可能会在房檐下,过着的生活也许比群租,比住井口还要差。

因此,当某些管理部门在采取封井口的措施时,更要想办法安顿好这一小部分贫困者,让他们在政府的关怀下,能够重新过上人的生活,并重新享受到做人的尊严。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住人井附近,将台乡政府已经派人开始用水泥将住人井井口封死,并将井内东西掏出,一位执法者称,早上5点多钟在此看到,有住井者携带值钱物品已经离开。(12月6日 法制晚报)

按理来说,“蜗居井底”现象确实不符合城市形象,对于居住者来讲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相关部门采取“堵上”措施并无不妥。但也意味着,这些“井底蜗居”人的“家”就此又没了,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各地形形色色的乞讨者、流浪儿、拾荒者、低收入者等,他们生活在城市边缘,挣扎在温饱线上。他们有的由于先天的缺陷,失去劳动能力;有的是因为后天的天灾人祸;而有的虽有劳动能力,但终因为收入微薄而难逃艰难度日,成为了社会所牵挂的群体。尽管他们与城市发展“不协调”,但他们终究是“人”,是独立的“生命体”,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中的一员。承认他们的存在、给予社会关爱和帮助,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头天媒体报道“蜗居井底”现象,第二天上午就被当地相关部门堵上了,可以说当地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就犹如迅雷一般。但是,如此的快速出击,飞速“堵井口”。不知相关部门是否真的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做好了充分解决问题的准备,是否真的有把握解决好“蜗居井底”的问题。

毕竟,“蜗居井底”并不是这些人心甘情愿,其背后都有难言的苦楚心酸。如果,当地部门只是“堵上井口”这一举措,而没有其他的救助帮扶措施作为后续。未免少了一丝暖意,难以温暖冬日里那些“流浪的心”。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个老太太把井盖打开进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帮忙并且报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灯光和孩子的笑声,还有床被子……住在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的,远不止他们。邻井的男子说,“三个孩子上学得花不少钱,家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妻子负责在家看孩子,我出来打打工,房租太贵,至少一个月也得300元,我在这里已经住了近20年。”(12月5日《北京晨报》)

4平方米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坚持了20年的?他们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顽强生存的?可能是我们无从想象的,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他们呢?城市日益繁华,街道日益宽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

如今,他们进入舆论关注的视野,他们的命运将迎来什么样的改变?根据目前的报道,他们被安置在临时住所,既然是临时,自然还要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他们还能回到井下吗?显然是已经不可能了,姑且不说他们的井下生活可能对公共设施造成潜在危险,单就他们的出现给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响”,要回到井下是不可能了。这就如此前那些天桥下的流浪者,一经媒体曝光后,便让迅猛“生长”的水泥锥,堵住了安身之处。

接下来,他们可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后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运地安置到“温暖”的住处。如果是前者,对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吗?显然也不算,他们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异常的意外走失者,他们虽然处境艰难,但是显然是揣着一个城市梦而来的,有为孩子的教育而来,有为更好的生存而来。如果就这样把他们遣送回家,他们勇敢地进入城市的意义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为对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们还至于舍弃家乡,蜗居井下呢?

他们有没有可能住进安置的温暖住处呢?在媒体的强烈关注下,城市管理者基于人道关怀向弱势者提供意想不到的关怀,这并非没有先例,如此前“自锯病腿”的河北农民,在舆论的关注下,各种意想不到的“关怀”汹涌而来,以至于后来他形成了对媒体的依赖,生怕丢失了媒体的关注。如果他们住进了温暖的安置处,比如安置房,这首先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如果他们可以,那么多类似于他们的弱势者是不是也要被悲情地发现,然后被温暖地安置呢?这是我们在文明社会中希望见到的吗?

对城市中的弱势者而言,寻求可能的庇护,应该是他们在实现城市梦的过程中可选择的路径依赖。然而,这种境况的实现,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热议,而需要社会管理者勾勒出稳定而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12月4日有市民反映,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担心其生命安全。记者了解到,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着一对老夫妇,两位老人近70岁,在此居住已有五六年,白天外出乞讨,晚上回来居住。离该井西侧大约50米,还有一个纸板覆盖、井盖上写着“热”字的井。住着外来工王先生。他称已在井下居住近20年,家里有三个孩子上学。派出所将其就近安排住宿。(12月5日《北京晨报》)

寒冬已经来临,居住在北京的人早就住进了有暖气的房间,而一些外来工为了省钱竟然蜗居在充满危险、寒冷的井底之下,有的人更是一住就是20年。繁华的首善之都竟然还有这样的特殊蜗居者!看完报道,我的鼻子不觉发酸。对于靠乞讨、打工为生的外来工来说,微薄的收入不仅要糊口还要赡养老人、抚养小孩,供孩子读书,他们哪里还有余钱租房?井底空间狭窄、环境潮湿、脏乱不说,还充满触电、爆炸、碰壁、窒息等多重风险,住在井底的滋味肯定不好受,但是如果不住井底,他们又将住到哪里?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房租无疑是横亘在低收入外来工面前的一座大山,叫他们如何翻越大山,爬出井底,追寻自己的临时家园?

老实说,现在政府和社会也在关注、帮助外来工,特别是帮助他们讨薪、敦促用人单位与他们签定劳动合同等等,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外来工的生存状态、生活环境仍然令人担忧。我们解读外来工井底安家的新闻,不难发现部分外来工的生活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他们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却只能在井底栖身。如何不让人同情?城市的亲和力、包容胸怀体现在哪里?

曾有媒体报道了部分工厂为外来外来工提供夫妻房,解决夫妻同城同厂打工,被迫分居的现实问题。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社会反响强烈,但是能够享受“夫妻房”温馨待遇的人毕竟是少数。当然,我们指望所有老板都良心发现,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主动为外来工排忧解难,拿出资金改善外来工的居住条件并不现实。外来工外出租房还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生活重压之下,外来工的居住尊严只能在井底安放,让人同情,也让人忧虑。

笔者注意到,市民爆料后,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王先生已被就近安置到临时住所。派出所还在寻找老夫妇。井底蜗居既不舒适也不安全,警方关注这个特殊居住群体是对的。但是媒体报道、警方介入后,这些外来工的“井底家园”肯定是住不成了。临时住所毕竟是临时的,不会供这些外来工长期免费居住。这些被请出井底的外来工不久又得为住处犯愁了。“与家属联系”、“送往救助中心”这样的关怀表面上看起来很温馨,但是“送往救助中心”的潜台词往往是“遣返原籍”。这些特殊居住者的命运很是让人担忧。

对此,当地有关部门不能简单地把特殊蜗居者当包袱请出井底了事,也不能往救助中心一送了之。而应该有所反思,有所行动。不仅井底安家的个案要关注,而且要对关注外来工、乞讨者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政府部门要把外来工的生活质量纳入对用人单位考核的硬指标,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居住条件;另一方面,政府要把对外来人员的关爱下沉,拿出措施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居住环境。比如,根据外来工的分布特点与生活规律,建设收费低廉的外来工公寓,打破户籍门槛给外来工提供房租低廉的廉租房、公租房。给乞讨者、流浪者给予必要的制度关怀,等等。

今后救助范围会进一步放宽,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有一个过程,但只要一步步做下去,事情就会逐渐改观。

日前,据市民反映,在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的两口井内,分别住着七旬夫妇和中年打工男子。据说,他们以井为家的年头都不短了,那名男子甚至在井下住了20年。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闻讯而动,进行了一些救助。

“井下居民”的安危令人牵挂,这虽然是个案,但也折射出城市边缘群体的生存境遇。近年来,在许多城市的不同角落,常常能看到乞讨者、流浪儿童、拾荒的、求医的等流浪人员。他们尽管各有各的不幸、各有各的难处,却又存在流动性大、分散性强、身份识别难等特点,使得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一直处于窘迫境地。

根据新的救助管理办法,自愿受助是基本原则,政府部门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接受救助。在现实中,就像那名栖身井下的城市打工者,很多流浪乞讨人员有一些收入维持生存,有的习惯长期流浪,不愿接受救助。与之对照的是,救助办法的覆盖范围偏窄,主要锁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而像被偷被抢、打工无着、年老无依者等,他们因不是长期流浪或者乞讨,就很难列入救助范围。

民政部门数据显示,自2003年8月至2012年底,全国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64.5万人次。在关爱救助服务的转变过程中,诸如救助对象错位、救助对象甄别难、救助范围小等因素,导致了救助的“两难困境”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是民政部门提供救助而被拒的尴尬,另一方面则是有急事、难事、真正需要救济的人得不到及时帮助;一方面是救助站门可罗雀,另一方面则是“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常来”,诸如“山寨流浪者骗吃喝”“假乞丐辗转救助站年收数万”的报道时有耳闻。这些难题,暴露了救助机制的软肋和漏洞,亟须加以完善。

日前,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今后救助范围会进一步放宽,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也包括医疗支出巨大的、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而且,还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帮助打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抢等各类困难人员,让他们得到社会的温暖。诚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有一个过程,但只要一步步做下去,事情就会逐渐改观。现在,寒冬来临,如何有效救济各类边缘群体,使他们免于冻馁,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是摆在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会面前的一个良心课题、责任课题。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陆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