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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称,最近全国组织部门开始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在审核范围,且明确将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家庭主要成员等作为审核重点。

现在得知,此次大动作的起因缘自于相关档案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诸多不像话: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既成“潜规则”,即意味着心照不宣,见怪不怪,蔚为风气,委实到了不得不抓的地步。

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功过不论,我要说的是它的“神秘”。人事部门的同志,多显得“正”有余而“谐”不足,平日难得一窥其喜怒哀乐,却都是领导最信得过的人。小小档案袋,巨细靡遗地装着你人生的重要信息,只有组织或某些特定人士才有权获知其详,你自己却永远只能与之“背靠背”。过去,一切以“可不可靠”来衡量人的价值,有多少人只因纸袋里一两句“此人不得重用”一类的评语,从此便无以得志,郁郁终了。你改变不了你的档案,故也难得改变自己的人生。那时的人们特别在乎自己的档案里记有怎样的一笔。

时过境迁,现在还有多少人去格外关心自己的人事档案呢,有些年轻人,甚至连什么技术职称都不放在眼里哩。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在人生的自由发展过程中影响日益式微。但话又不能说绝对,当人事档案能够通过某种渠道转化成现成利益时,档案管理自然成为一些特定人群动脑筋、打算盘的领地。

说说干部人事档案。干部年轻化,提拔有年龄杠杠,这是组织人事部门所把握的政策,也为一些干部所熟知。年龄信息自然来自人事档案。于是这些年来我们见多了一些干部“逆生长”的故事。明明前数年便已知天命,几年过去正值干部调整的当儿,再看其干部档案,反而时年不足五旬。一个朋友曾是我同龄的同班同学,前两年偶然读到报纸上其胞兄新获提拔的公示材料,发现竟比我朋友胞弟还年轻一岁,不禁哑然。

有些干部在年龄上做手脚还有理由,如:现在改年轻是因为当初为保家卫国参军时高报了两岁云云。但谁都知道那个年代的当兵,相对于上山下乡是最有前途的人生选择。也就是说,年龄的报长报幼都是为了获得增益。

仅是一个虚报年龄就可以闹出这么些名堂,就可见在人事(干部)档案管理上有怎样五花八门的弄虚作假。有专家指出,造成如此乱相的主因,乃管理疏松、纠错乏力、造假成本低。开出的方子不少,其中之一,便是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我深以为然。推而广之,信息公开这一条,对于所有公权力施加影响的地方都适用。而神秘化,不论有意还是无意,大抵都不会起好作用。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与此同时,一批档案造假案件被查,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应当说,干部档案造假不是什么新鲜事,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已不是头一遭。1996年5月20日,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10月15日,中央组织部等三部门还就干部出生日期管理专门下发过通知。

那么档案造假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为什么还会有官员愿意为“涂改”档案去“飞蛾扑火”、“以身试法”,冒着“违法违纪”的风险呢?看似跟“档案”有关一个问题,确也离不开“档案”之外的因素。

君不见,一些地方在选任干部时依旧倾向于在干部的年龄、学历以及经历等方面上“画框框”,这种选人用人的“标准”无形之中就为一些投机取巧者提供了“捷径”,让其钻了“空子”,造成了除了性别之外都是假的假档案、假干部。

君不见,在选人用人上,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个根本的“瓶颈制约”,那就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缺少透明度,因此,改档案也就成为个别干部在升官上位过程中,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对个人来说堪称是做的一件“对的事”,退一步来说,即便是不改档案,也可能走上“破格提拔”,江西鹰潭原团市委书记徐楷,2005年研究生毕业后被江西省委组织部录用为选调生,从副科级提升为主任科员仅用了1年3个月时间。而此前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明文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锻炼满两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择优选拔任用”。

因此,对“档案造假”除了出重拳、下猛药外,还需从源头上治理,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克服“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等不良做法和现象,真正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二是跳出档案之外考察干部。一个干部该不该提拔,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档案,应该把功夫下在平时,“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三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干部任免责任追究制,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干部任免监督机制,防止“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现象出现。

近年来,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目前,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各级组织部门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2月26日 《新京报》)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可以说,档案就是干部个人信息的“记录仪”,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公道正派的选拔干部的“砝码”。然而,现实中通过篡改档案上位的事,却屡见不鲜。

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干部职数固定的条件下,“三假干部”上位,必然会让一些德才兼备者待岗。长此以往,必然破坏一个地方选人用人的风气,影响干部们干事创业的激情。因此,在档案管理上,中央一直是三令五申、屡次强调。但遗憾的是,从年龄、履历乃至身份“整容”,却屡禁不止,甚至存在多次修改、边升边改的现象。

为何干部档案造假屡禁不止?首先是造假风险畸低。纵观近年惩处的“三假干部”不难发现,造假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试想,一旦成功就会鲜衣怒马、官位加身,而即使被查,也不会伤及根本,怎能不会有人铤而走险?其次是因为干部档案管理混乱。由于没有实现电子化和备案制度,造成很多地区“满屋子数千份干部档案其实就一人管,只要疏通管档案的干部就能洗档”。更重要的是,有人在幕后策划。以徐楷为例,其档案造假可谓是漏洞百出。可为何依然能实现仕途三级跳?无非是背后有“导演”罩着,才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因此,“从严管档”要做到阳光普照。一方面要让档案管理照的进阳光。干部之所以想出造假捷径,无非是干部档案不公开所致。试想,干部的年龄、学历、入党时间都在一定程度上公示,还有造假的空间么?因此,有关方面必须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另一方面,要做到权力的阳光。无须讳言,许多干部档案造假,是在确认升职情况下的“临门一脚”。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买官跑官等问题绝迹,才能管住档案造假的冲动。

记者采访发现,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中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其中,河北处理了11名身份造假的干部。(2月26日 中国青年报)

从公开报道可以看出,干部档案造假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全国性公害。正因为如此,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目前,各级组织部门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档案造假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让本来很严肃的干部考察如同儿戏。

某些干部之所以热衷于对自己的档案动手脚,是因为这些干部在档案造假中尝到了甜头。官场上有这么一个顺口溜:“年龄是个宝,学历不能少,能力做参考。”年轻就是资本,学历就是敲门砖,至于能力,实在不好进行定量分析,只能做参考。正因为如此,干部的年龄、学历都成为干部档案造假的“重灾区”。以年龄为例,个别干部甚至减去十岁之多,“越活越年轻”不再是神话。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的王红英,3次涂改出生日期,将自己变得“年轻化”;而一名从外省调入广西工作的副科级干部,通过年龄、履历造假等“洗档案”手段,官升三级,摇身一变成为正处级干部;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更是干部档案“洗白”高手。据报道,王亚丽的档案中,除了自己的性别是真的,其姓名、年龄、履历都是假的,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王亚丽档案中的90多枚公章,超过三分之一是伪造的。

干部档案造假屡禁不止,与现行的干部档案管理模式有着直接关系。理论上,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而事实上,人民公仆的档案几乎是“秘密文件”。干部档案只有组织人事部门有权调阅,普通老百姓如果想查阅某位领导干部的档案,几乎是天方夜谭。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干部档案也应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既然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包括公仆的档案在内的一切权力,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本来,干部档案就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理应向人民群众无条件公开。干部档案不再是秘密文件,才能从源头上堵住某些干部在自己档案上随意造假的缝隙。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2月26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然而,在一些地方,有的干部竟然大搞档案造假甚至对资料进行整体“洗白”。干部档案造假不仅让档案的真实性大大“缩水”,还严重损害了党在民众中的形象,如果任其蔓延,将会贻害无穷。

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当然懂得“洗档案”的风险。但是冒着风险造假的背后无非是有三大利益驱动,即通过伪造履历以获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的“占位子”、为了升迁提拔或留任的“图帽子”、为了更高学历把履历弄得漂亮一点的“挣面子”。

不难发现,档案造假的原因大致有三点。其一,干部人事管理存在漏洞,制度刚性约束不强,监督不到位,惩戒力度还不大。其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材料甄别不仔细,查档不认真、管理不尽职责。其三,干部档案造假并非难事,只要疏通个别关键关节就可以轻松实现,这说明只要内外串通,就可以直接从干部个人档案中更改、造假,导致造假成本低。

既然找到了档案造假的“病根”,那么就需要标本兼治,方能药到病除。一方面,组织部门要本着“零容忍”的态度,对现有档案认真核查、严格规范、坚决纠正,如发现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让档案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另一方面,严把材料“入口关”,引入公示制度,把干部档案、履历“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让造假者的猫腻无处可藏。同时,要从源头上遏制干部档案造假现象,还需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特别对“异常提拔”的干部要重点监控,避免关起门来选人、用人,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干部档案造假意味着对组织失信。党员干部决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档案造假给自己脸上“贴金”,否则终会害人害己。“心无私念天地宽”,党员干部只有强化自身的制度法规意识,让自己的“家底”清清白白,才能心地坦然、取信于民。

年龄能改小10岁,材料可整体“洗白”。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2月26日《北京晨报》)

国家从管理档案的角度,向干部档案亮剑,是值得叫好的事情,只有让干部档案真实了,才便于管理好我们的干部。但是,重新核实干部档案,却不能是流于形式,更不能止于简单的纠错,拿个橡皮擦,将修改的年龄再改过来。而是要追究其中的问题。

首先来说,需要严惩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制度的规定,一般编制的档案由人事局管理,党员干部的由组织部管理。无论这些档案放在什么地方,都应该是严格的。这些档案不是本单位管理,更不可能到了当事人的手里。问题是,究竟是谁修改了这些档案呢?新华社发布的消息显示,在已经查出的假档案中,涉及各个省市,涉及各个级别的干部。有的是年龄改小了,有的是学历造假了,有的是把处分抹掉了。这些修改的档案背后,必然有权钱交易的问题,这需要严格的惩罚。

其次来说,需要深思其背后的问题。干部修改档案为何总是把年龄改小而不是改大?说白了,这说明腐败问题是依然存在的。按照工资的级别来说,其实干部的工资比普通职工虽然高些,也高不到哪里去,他们修改档案绝对不是为了多领几年在岗的工资,这并不值得干部冒着风险去修改档案,他们退休之后的保障也很健全,退休之后的工资比在岗位的工资也少不了多少。将年龄改小也就只有了一个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改小年龄可以多在岗位上混几年,混几年就可以有更多的灰色收入,就可以享受特权的照顾,就可以安排更多的亲属“为人民服务”了。其实,他们留恋的不是在岗,留恋的是权力。

那么,在查出来这些假档案的时候,监管部门就应该一查到底,看看这些将年龄改小了的干部们在岗位上是不是有权钱交易的行为,还干了哪些违法的事情。但愿,这次向假档案亮剑不是简单的“数据纠正”,而是毫不留情的追责,更应该反思:干部为啥总喜欢把年龄往小了改?并且堵上这个制度漏洞。亮剑干部假档案,请别只带“橡皮擦”。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记者采访发现,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2月26日 新华网)

在笔者的印象中,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早已有之,最突出的就是变更年龄。曾听说有人为了满足任职年龄要求,时不时地喝点“不老泉”之水,以致于在电子报表中,因其“童工”身份而得不到计算机认可。当看了中央巡视组通报中的案例后才发现,原来问题远远不止于此,竟然还有个别干部除性别为真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甚至为达目的不惜使用假公章。

依笔者的经验,干部人事档案统一归当地组织部门负责管理,设有专用档案馆(室)。其它单位如果想查阅干部档案,一般的程序为:由两名党员(本人回避)携单位介绍信,到组织部门办理查阅干部档案相关手续,经同意后才能到档案馆(室)现场查阅且不允许带离;除非为干部办理退休手续,方可在组织、人事部门间往来,但来回都将加封、加印。如此的管理制度设计还是比较严密的,有如上了一道“密码锁”,一般人想做手脚也不太容易。

可是,从以往查处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案例,以及此次中央巡视组通报的情况来看,仍然有“高人”能够轻易取得“密码”而将锁打开,并对存放之物随心所欲地进行查漏补缺、精心修饰。

那么,在笔者看来,既然此次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就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正如老话所说:“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如果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将已有的制度“密码锁”换档升级,使其更难被破解。

当然,人为的制度设计难免百密一疏,管理再好也可能出现“监守自盗”;就有如计算机系统,设置的防火墙再坚固,也有被黑客攻破的时候。所以,必须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用更加科学的方法让其形成循环系统,使其能够首尾相接,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对胆敢犯险者科以重处,让其“一失足成千古恨”。

【此次“亮剑”想要成功,就必须改变档案造假成本畸低的现状。对造假者,不能因其数量多就搞法不责众,不能因为情节轻就搞下不为例。对于那些缺乏诚信的干部,轻者应终止其政治前途,重者应开除公职,违法犯罪者则要依法严惩。】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组织部门正式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据了解,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已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据新华社)

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干部的年龄、学历、工龄等基本信息,档案内容还包括介绍其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的文件材料。有关档案是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干部升迁路上的“身份证”。近年来,社会上各种“假证”泛滥,官场上则是干部的假“身份证”横行,档案造假在一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几近是“公开的秘密”。各地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屡曝光,群众将这一现象总结为“官员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

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公众最为痛恨的腐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则是近年来吏治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以发生在山西的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为例,对当地而言,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种腐败的实质就是靠关系、靠金钱、靠美色当官,还有就是靠身份造假当官。金道铭、杜善学、申维辰等山西的大老虎们,依靠权钱交易混得风生水起,而在当地官场中更有众多中低级官员,通过档案造假来谋取官位。如,2013年4月任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的王红英,多次伪造虚假年龄、虚假身份、虚假任职经历,并以这种手段从一名普通公务人员一路升迁上来。

当然,档案造假这种吏治腐败,绝不是存在于一省一地,而是各地普遍存在,其中的“极品”,当属河北“骗官书记”王亚丽。“一身是假”的王亚丽,档案中只有性别是真的。她本是普通农村女子,但在“贵人”们的帮助下,过关斩将一步步升至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高位。这位曾经的“最年轻市政协常委”,最终因职务侵占和行贿犯罪被判刑十四年。这起登峰造极的案例,生动地展示了造假分子“洗白”档案的目的,先是骗官,然后是捞取金钱、个人待遇等各种好处。

档案管理松懈,是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泛滥的重要原因。在许多基层部门,送点礼、吃顿饭就可疏通关键环节,轻松完成档案造假。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档案管理虽然只是一项基础的事务性工作,但长此以往将其视为儿戏,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大量能力不足、条件不够的干部,通过造假抢到“位子”、争到“帽子”,当无德无能者成为主流时,贤良者势必遭到冷落进而流失。此时干部选拔制度将进一步失效,官场生态也会不断恶化。

此次组织部门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是中央澄清吏治工作的一部分,此前吏治风暴已集中在裸官治理、违规破格提拔、违规入编、吃空饷等领域展开。此次“亮剑”想要成功,就必须改变档案造假成本畸低的现状。对造假者,不能因其数量多就搞法不责众,不能因为情节轻就搞下不为例。对于那些缺乏诚信的干部,轻者应终止其政治前途,重者应开除公职,违法犯罪者则要依法严惩。

【干部档案造假,不仅是个人诚信问题,更是严重的腐败行为。必须平时加强审核,事后严格问责,形成常态化的威慑。另外,还要让干部档案阳光化。】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据调查,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十分普遍,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成为一些地方官场的“潜规则”。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中,有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

在一些地方,干部年龄犹如弹簧,你根本摸不透。有的人为了改年龄,持有多个身份证件。极端点的,如河北落马女官员王亚丽,除了性别是真的,姓名、年龄、履历无一不假。

干部档案造假,不仅是个人诚信问题,更是严重的腐败行为。通俗地说,这就是作伪和诈骗,伪造的是年龄、学历、履历等证据,骗取的官位待遇和公共权力。连个人资料和履历都能造假的人,怎么让人相信他能诚信办事、为民服务?

在一些国家,因为论文抄袭或学历造假,连总统都可能丢官去职,名誉扫地。更何况用人和选官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如果任其发展,甚至成为官场潜规则,不仅是纵容腐败,也会带坏官风民风。

一些干部之所以造假档案,目的是为了提拔、晋升,或者不愿意按时退休,说白了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权力,或者不想放弃已有的权力。拥有这些权力,可以获得很大的收益,而造假的门槛和成本都很低,所以才使造假有了动力和空间。

现在的干部选任和退休,往往设有年龄、学历、履历等硬杠杠,但对这些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审核,却非常落后、不严格。现在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都电子化了,但人事档案还在使用几十年前的纸质表格,很多都是人工填写。而且,只要搞定了公安户籍和人事管理人员,就可以修改这些基本信息。而这些管理人员,往往都在这些干部管辖之下,或者得听他招呼,造假其实很容易,也很安全。只有被举报或者摊上大事,档案造假的问题才可能被牵出,日常很少有人去调查核对。

即便造假被发现,所受的惩处也很轻,如果不是还有其他问题,最多就是党纪政纪处分,甚至都不影响仕途和升迁。而档案管理人员因为帮助干部造假而被处理的例子,更是鲜有耳闻。

预防干部档案造假,必须平时加强审核,事后严格问责,形成常态化的威慑。另外,还要让干部档案阳光化。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年龄和履历等基本信息,都不应是秘密。即便是异地任职,也可以通过电子化等手段实现信息联网。选拔任用干部时,如果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和征求意见程序,放开让群众监督,造假的空间就会大大压缩。

当然,从科学选人用人的角度看,还应逐渐淡化年龄、学历、身份等不必要的门槛,主要看干部的廉能等硬标准,增加民主测评和群众意见的权重。这对于防止干部档案造假,有釜底抽薪的效果。

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中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突出。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中国青年报》2月26日)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之严重和普遍,单看报道提及的部分案例就够说明问题了。审核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我所关注的是,此番专项审核能在多大程度上杜绝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能否一劳永逸解决这一问题?

何以干部那么容易在人事档案上作假?报道概括了三个原因,即档案管理疏松,纠错机制缺乏,造假成本畸低。问题直指干部人事档案的体制性弊病。除此之外,它还存在这些体制性弊端,如“重管理者权力,轻利用者权利”,“重法律的强制性,轻人文的关怀性”,“重公权的合理性,轻私权的合法性”,即存在“三重三轻”特点。现行的《干部档案条例》是根据《档案法》制定的,上述“三重三轻”特点恰恰是因立法理念造成的偏差。

由此衍生出一些突出弊端:

一是将干部档案制作成“政治档案”。如《干部档案条例》第十条第五类规定:“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第八类规定,“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这些都必须归档。相应的,对干部的失信行为要否归档没明确规定,也即忽视了档案的信用功能。

二是严格的保密制度限制了档案的利用和查阅。《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凭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凡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按理说,为阻止造假现象,制定如此严苛的条款也有必要,但事实表明,这些条款不但没阻止有权者肆意篡改自己的档案,还极大地限制了外来监督:档案机构对档案的封闭管理,彻底堵死了公众的监督。

要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的造假现象,须在此次专项审核的基础上,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改革。首先得改革管理理念,突出人事档案的公共服务功能。其次是改革管理功能,强化人事档案的信用管理功能,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把现行人事档案所具有的“政治档案”特点逐步转化为“信用档案”。再次是改革管理技术,建立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实施电子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再就是改革人事档案的保密制度,除了干部的奖惩、处分记录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资料,其他容易造假的信息如年龄、学历、履历、党员身份等必须公开,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造假者生活在民众中,其底细周围人最为了解。如果一个人年龄造假严重,周围人根据其子女年龄,可轻易发现造假嫌疑。履历、工龄等造假,情况也类似。麻烦在于,由于目前档案不公开,只有组织部门能看到。】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

“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干部档案造假的危害,无需多言。近几年,造假人员不时被处理,但造假现象并未得到遏制。巨大收益与较小风险之间的反差,让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

让造假者“现原形”,既是民众的呼声,也是整顿干部队伍的需要。目前纳入审核的,只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而从必要性和公平性考量,所有和“公”沾边的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未来均应纳入考核范围。

全面审核的工作量是巨大的,收益也将是巨大的。要取得好的效果,制度上的保障不可或缺,比如特殊情况下的异地审核,比如对主动交代人员和抗拒到底者的区别对待等。笔者重点说说民众参与和监督。

此次审核,组织部门是责任主体。然而,一旦组织部门“关起门”审核,民众被排除在外,这项工作的前景恐不乐观。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所有造假的档案,之前都经过了组织部门审核并得到其认可。造假之所以未被发现,除了审核不严不仔细,造假手段“高明”也是重要原因。此次审核加大力度,或能发现部分造假,但如果造假材料“天衣无缝”,仅靠书面审查,仍难保不会有“漏网之鱼”。而在没有造假嫌疑情况下对每个人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去查,“大海捞针”式的审核恐让组织部门难堪重负。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对有蛛丝马迹的重点人进行重点审核,是可行的路径。

发现造假蛛丝马迹,民众参与和监督不可或缺。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但需要注意的事实是,王亚丽造假事发,“导火索”是她意欲侵占去世富豪财产,被富豪家人举报。举报者知其底细,掌握相关证据,加之媒体及时介入,才有真相大白。没有这些“外力”,组织部门通过自查发现其造假的可能并不大。

造假者生活在民众中,其底细周围人最为了解。如果一个人年龄造假严重,周围人根据其子女年龄,可轻易发现造假嫌疑。履历、工龄等造假,情况也类似。麻烦在于,由于目前档案不公开,只有组织部门能看到;每个人在档案中登记的信息,外人一无所知。这注定了民众监督的不可能。

档案中的部分内容,确实不宜公开。但年龄、履历等信息,则无需保密。档案信息不公开,正是一些人胆敢大肆造假的原因之一。如果将每个人档案中无需保密的那部分信息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档案审核工作,将令人更加期待。

□李曙明(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