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离婚后“人身保护令”效果良好
禁止施暴人在距离受害人200米内活动
www.fjsen.com 2011-03-22 14:1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编者按
当各地正在尝试推行婚姻期间内针对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令”时,重庆酉阳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例离婚后的“人身保护令”已于日前执行完毕,并取得良好效果,男女双方都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酉阳法院的开创之举,无疑为各地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借鉴,正如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徐丽霞所说:“法律就应该有更多的具体举措,给受暴妇女更多的保障和权利维护,才能让每个人都对法律产生敬畏。”进而从根本上铲除家庭暴力这一顽疾。
3月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全国首例离婚诉讼后的人身保护令在重庆酉阳发出。3月12日,记者赶往信息的源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据该县妇联主席冉红梅介绍,全国第一份离婚诉讼后人身保护令其实是2010年5月8日发出的,时效为6个月,如今已经到期,该项举措收到了满意的效果,男女双方都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由于当事女方在外地,未能接受记者的采访,于是记者来到酉阳法院,从该案承办法官那里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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