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出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这一现象将在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约5000多万,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必要的情感关爱和家庭教育指导,部分儿童在心理健康、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迫切需要给予更多地关注并采取措施有效解决。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不断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但从整体情况看,目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还相对滞后。农村文化生活匮乏,特别是农村儿童缺少校外活动场所,国家“十一五”期间利用彩票公益金建立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大多都集中在县或县以上的城市,难以覆盖到农村儿童群体。由于缺乏关爱服务阵地及长效的关爱服务机制,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难以及时有效解决,从而产生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近几年,甘肃、安徽、湖北等地先行探索,实施了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了一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取得了一定成效。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我们建议在地方探索的基础上,设立国家重点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试点。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是: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省份的乡(镇)、村,利用已有空闲场所或对妇女之家、基层文化活动站、党员活动室等已有阵地加以改造完善,根据儿童特点和需求,选择一定的场地,配备相应的生活、学习物品以及体育器材、图书、娱乐设备等,建立一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
关爱服务阵地的基本功能:一是为留守儿童提供托管服务,对父母双方外出打工或家庭照料存在困难的儿童实行托管,开展生活关爱、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和品德教育。二是丰富农村儿童课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兴趣实践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通过寓教于乐对儿童进行教育引导。三是依托关爱服务阵地,对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家庭等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四是开展针对农村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村儿童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增强他们科学教育子女的意识和能力。
关爱服务阵地的工作队伍:可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基层文化活动站现有工作人员、学校教师等人员作用,拓展其工作内容,使他们成为关爱服务阵地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等志愿者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公益岗,招募专业社会工作者等,对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单亲家庭等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
关爱服务阵地的管理和运营:可采用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实施公益项目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服务内容适当收取费用,以保障关爱服务阵地持续有效运转。妇联等群众团体可承接该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当前,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委正在制定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建议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试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从国家层面指导支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