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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离婚后“人身保护令”效果良好
禁止施暴人在距离受害人200米内活动
www.fjsen.com 2011-03-22 14:1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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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工作暨培训会”,确定在该市20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全市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制下发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为依据,开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并从全新的“反家暴”视角出发,妥善审理涉家暴案件。

由重庆市高院颁布的“关于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试行程序规定”赋予了家暴受害者最直接、最及时的司法救济手段,能有效预防和制止家暴。在存在家暴危险的家庭,受害者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一旦施暴者违反“保护裁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除了涉家暴婚姻案件以外,“人身保护裁定”还可用于一些不尽赡养义务,殴打老人的案件。(本报记者 许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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