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孩子能否由离异父母轮流抚养
www.fjsen.com 2011-04-07 11:19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我和丈夫吴晖决定离婚,5岁的女儿让我们很是难办。丈夫坚持要抚养女儿,我也不愿放弃。几经协商,双方各退一步,终于达成了这样一个协议:离婚后,女儿轮流抚养,上半年在我这儿,下半年在吴晖那儿。协议达成了,心里却还是有些嘀咕,请问:离婚了,轮流抚养孩子的协议,会得到法律的准许吗?(读者 李妙)

李妙读者:

离婚后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是可以的。

离婚时,子女以归一方抚养为原则,轮流抚养为例外。轮流抚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并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夫妻双方不能协商同意,那么轮流抚养的事情免谈;即便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如果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不行。是否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主要看会不会对女儿的生活、学习带来不利影响,会不会导致两个家庭在探视子女上发生矛盾等。(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法官 辛祥)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