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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流浪儿童被诱拐者居多 反复流浪现象严重
www.fjsen.com 2011-04-26 08:5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由于流浪儿童的流动性、隐蔽性的原因,在全国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实际数难以考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儿童人数在3000人左右,其中大多数是由内地遣送回来的。大多数流浪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低,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更没有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

新疆社科院课题研究表明,这些孩子中,被诱拐者居多。犯罪分子已形成一个诱骗拐卖新疆籍儿童到内地流浪的“隐形市场”,犯罪团伙行动严密,组建了拐骗、藏匿、中转、贩运的“一条龙”作业网络。犯罪分子往往以学手艺、做生意等为诱饵,从困难家庭、多子女家庭拐卖的流浪儿童比例高达93%,这些儿童被带到内地,被胁迫、利诱、控制成为犯罪团伙敛财的工具。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追踪调查发现,由于不少孩子很小就被拐卖出来,即使得到了解救,也无法提供家庭住址、家人联系方式等,这给当地警方和工作人员带来难题。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李晓霞认为,南疆维吾尔族聚集区相对较高的离婚率、失业率,人多地少的矛盾,极端贫困和基层组织涣散是流浪儿童出现的原因。

新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影响区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成为人口流动的重要动力,在暴利的驱使下许多不法分子开始拐骗大量新疆少数民族儿童到内地行窃,其暴富的神话使得更多生活在贫困中的儿童轻易被骗流落到内地。一些因生活所迫的家长也由于可见的利益,默许、纵容儿童出走行窃。由此产生的恶性循环,其根源在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回家”:政府担当的民意期许

近年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关注,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问题。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的背景下,近年来,新疆与多个省区(市)携手探索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协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流浪儿童离家时年纪太小,给救助和打击拐卖骗犯罪增大了难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牵头、公安配合、财政保障、劳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后,自治区劳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在乌鲁木齐设立“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监护的形式,对内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儿童实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开了探索流浪儿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间先后实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项民生工程。为了让更多当地居民受益,新疆决定接回所有在国内其他省区(市)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坚持“发现一个接回一个”的原则,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说,4月23日至5月1日期间,新疆将派出代表团分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详细的接回和对接计划正在制订中。按照基本思路,内地省区(市)如果发现街头有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均可与新疆方面联系对接事宜。

为了让接回来的流浪儿童有机会学习知识和技能,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学习技能知识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费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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