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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抛妻弃子与别人结婚 六旬妇讨不回23年“亲情债”
www.fjsen.com 2011-09-23 16:22   来源:海南特区报    我来说两句

六旬妇讨不回23年“亲情债”

23年前,丈夫朱景福抛妻弃子到海南与别人结婚生子,23年后,得知消息的妻子李凤勤带着儿子儿媳赶到陵水,找到了当年离开自己与别人生下两个孩子的负心汉。看到找上门的妻儿,朱景福拒不承认,直到事情闹到派出所才承认此事。李凤勤欲以重婚罪、遗弃罪将丈夫告上法院。得知消息后,朱景福将现在的住房出租,全家人不知所踪。因找不到朱景福,法院劝李凤勤撤诉;陵水县公安部门称,这属于自诉案件,只有法院要求其协助侦查时才介入;陵水县检察院也称不能介入监督自诉案件。记者 韩建东 文/图

23年前丈夫抛妻弃子海南成家

“朱景福23年前抛妻弃子到海南与别人结婚,生下一儿一女。我和孩子将这个负心汉告上法院后,因朱景福不知所踪,法院几次打电话让我撤诉。撤诉后,我带着孩子到处告状……”昨日上午,66岁的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朱庄村人李凤勤,带着两个儿子、儿媳及大女儿和外孙、外孙女来到报社,倾诉朱景福的背信弃义。

1966年,李凤勤经人介绍,与比她大2岁的同乡朱景福成了家。当时他们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婚后,李凤勤生下了三男三女6个孩子,与朱景福一起靠18亩地过活,生活清苦但夫妻关系还说得过去。上世纪八十年代,朱景福贷款在家乡开办了一家罐头厂。当上老板的朱景福,开始与别的女人有染,甚至公开将别的女人带回家,夫妻俩经常因为此事争吵,关系紧张。

1988年下半年,45岁的朱景福与当地女子徐某好上了,李凤勤再次与丈夫发生争吵,随后,朱景福抛下她和6个孩子,与徐某私奔。朱景福开办的罐头厂因欠银行几十万元贷款无法偿还,银行将罐头厂收走。李凤勤带着6个孩子艰难度日。

1993年,李凤勤听说朱景福回到老家,还带着比他小28岁的海南女子卓某。她一打听才知道,1992年,朱景福在海南与卓某成家,后生下今年已经16岁的儿子和13岁的女儿。

李凤勤今年40岁的三儿子朱友峰告诉记者,朱景福抛下他们同徐某私奔时,他最小的妹妹才5岁。父亲走后,他们6兄妹靠母亲独自耕种18亩田地生活,母亲根本无力供他们上学。除大哥读过初一外,其余5兄妹小学都没能读完。母亲整天蹲在地里干活,长年劳累,膝盖、腰部和手指等处受伤落下了残疾。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十多年前生活就无法自理。

朱友峰说,1993年,朱景福带着卓某回村里,他们虽然知道此事,但因为不懂法,只是感到愤怒和无奈。前些年,他们兄弟几个曾到海南找朱景福,到过儋州白马井一带,但不知道朱景福具体住址,没有找到人。“在深圳打工的大哥前些年去世,送回老家安葬,当时我爸也在老家,却没有回家为儿子下葬。”

六旬夫妻相见丈夫却拒绝相认

李凤勤的四儿子朱士标说,今年上半年,他无意中从父亲的朋友处得知,父亲在海南陵水县英州镇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两个月前,他和妻子李永花几经周折找到了父亲,发现他已改名“朱大福”。盼望见到父亲的姐姐从安徽老家赶到陵水,谁知父亲态度冷淡,根本不认她。后来母亲知道这件事后,8月2日,跟着哥哥朱友峰乘车来到陵水,找父亲讨说法。

8月2日,李凤勤在几个儿女的陪同下,在陵水县英州镇一废品收购站见到了朱景福。当时朱景福称他不认识李凤勤。朱景福的妻子卓某则大发雷霆。李凤勤的大女儿与卓某发生争执,大打出手。李凤勤和朱景福突然血压升高倒地。陵水县公安局英州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在派出所里,朱景福才承认李凤勤是他的妻子,并称“从良心上讲,我对不起她。”

妻再次上门丈夫搬走不知所踪

从派出所出来后不久,李凤勤及儿女再次上门,向朱景福讨说法,谁知,朱景福住的房子已换了主人。他们拨打朱景福的手机也打不通。住在朱景福原先住的房子内的人称,朱景福将废品收购站的物品搬走了,房子租给了他们,至于朱景福到哪里去了他们也不知道。

此前,有媒体记者采访过朱景福,他承认李凤勤是他的妻子以及他与李凤勤有6个子女的事实。朱景福解释说,当年他之所以离开李凤勤与人私奔,是因为被李凤勤骂不得不背井离乡,现在李凤勤来海南找他肯定是为了财产。他离家几年后,才在陵水与当地女子卓某成家。朱景福称是怕被儿子打骂,才关掉废品收购站,将房子租给他人,他现在已经回到安徽阜阳。

告上法院又

无奈撤诉

为了讨个公道,今年8月10日,李凤勤到陵水县妇联求助。陵水县妇联向陵水县公安局发出《关于李凤勤一案立案调查的函》,称朱景福涉嫌重婚,社会影响恶劣,希望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维护妇女权益。陵水县公安机关认为,此事属于自诉案件,要求李凤勤直接向法院起诉。随后,李凤勤通过陵水县司法局,得到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陵水分所律师莫书能的法律援助。

8月25日,陵水县法院下达(2011)陵刑初字第123号《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称“你诉朱景福、卓某犯重婚罪一案的自诉状已经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但过了几天,事情发生变化。李凤勤称,因为找不到朱景福,法院工作人员几次打电话,要求她撤诉。无奈之下,李凤勤同意撤诉。

9月14日,陵水县法院向李凤勤下达《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书》称,“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李凤勤在宣告判决前因被告人朱景福、卓某去向不明而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李凤勤撤诉。”

到底是法院要求撤诉,还是李凤勤自行撤诉?陵水县法院刑庭庭长陈应文告诉记者:“我们不可能让她撤诉,这是她自己的行为。有事找她的律师。”

李凤勤的律师莫书能说:“因为朱景福不知所踪,李凤勤起诉至陵水县法院,法院立案后因为多次找不到朱景福,怕超过审理时限,法院刑庭找到李凤勤要求其撤诉。这起案件可公诉也可自诉,法院可以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立案。现在这种情况可能是法院和公安部门没沟通好,只好劝当事人撤诉。”

陵水县公安局负责人称,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如果法院在审理中,要求公安机关侦查此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陵水县检察院负责人称,李凤勤的案子属于自诉案件,他们没办法启动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满头白发的李凤勤说,朱景福抛弃他们23年,与别的女人结婚生子,为了讨回“亲情债”,她和儿子、儿媳、女儿在海南住了两个多月,花费了近两万元,他们到省高院等处上访,希望讨回公道,但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他们的“家事”,能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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