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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龄童放学后溺亡 老师目送他到工地找父亲?
www.fjsen.com 2011-09-27 11: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7日讯  事发已10天,龙岩漳平市象湖镇象湖村洪木杉夫妇,仍旧沉浸在丧子之痛中。9月16日下午,4岁的儿子洪志烽从象湖中心幼儿园放学后,并没有回到父母身边。当晚8时许,洪志烽被发现溺亡溪流中。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象湖中心幼儿园实行“家长接送制”,但当天学校在未见到家长来接的情况下,不是电话通知家长来接,而是由当班老师“目送”洪志烽到其父亲工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

事件:放学后四龄童溺亡

洪木杉有两个儿子,洪志烽是他的小儿子。事发当日是周五,象湖中心幼儿园3点10分开始放学,其他孩子们都被家长接回家了,但下午4点多,洪木杉的老父亲却跑到儿子的工地“要”孙子。洪木杉说他放下手里的活,一脸雾水地看着父亲:“孩子没在家里?”

父子俩开始沿着村道,还有村里的感化溪岸边,一路喊着“志烽”的名字,反复来回寻找,但不见踪影。感化溪横穿象湖村,距离幼儿园50多米,溪流中停着几艘淘沙船,洪木杉承包了溪边一条乡间小道水泥路面的施工,离幼儿园不远。

当晚8时许,听到乡亲说,当天下午曾看到洪志烽在感化溪边玩耍,洪木杉匆忙跑到溪边,就在淘沙船附近,他发现了儿子的尸体浮在溪面上,被一条拦截溪流中垃圾的绳子拦住。

在家人的眼中,志烽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非常聪明。志烽的爷爷说,他经常带着孙子出去玩,别人都夸自己的孙子长得可爱。天要下雨了,他会喊在田里的奶奶赶紧回家,现在孩子去了,奶奶一想起孙子,就哭个不停。

家属:幼儿园未通知家长接孩子

昨日,导报记者来到洪木杉家里。洪木杉说,当天下午他在工地,妻子在家里。他以为学校通知妻子去接了,而妻子则以为他去接孩子了,所以并不在意。据洪木杉事后了解:“当天我儿子放学后,值班老师把他和我的侄儿洪峻嵘 (同一学校上学)带出校园数十米处时,我侄儿洪峻嵘被我哥哥接走,而老师则让我儿子到工地找我”。

洪木杉说,当天下午,有人看到洪志烽先是在幼儿园附近的村道上玩了一会儿,不久之后,就沿着溪岸边走向父亲的工地,但中途又跑去感化溪边淘沙船上玩耍。意外,可能就发生在儿子上船玩耍之后。

洪木杉告诉导报记者,平常学校放学,校方都会等家长过来接孩子,校方既然规定了 “家长接送制”,却未通知家长接送孩子,而私自把孩子放出校园,必须对孩子的溺亡负责。但事后,校方只给了1000元人道主义慰问金,退还洪志烽1265元学费。

园方:老师“目送”孩子到工地

对此,象湖中心幼儿园园长林女士向导报记者证实该园实行 “家长接送制”。

“如果没有家长亲自过来接送,我们是不允许放行孩子的。”林园长说。但她同时表示,当天当班老师领着洪志烽走出校园,并“目送”他到父亲工地。

当天值班的是黄老师。她说,洪志烽的家属经常很迟到幼儿园接送孩子。事发前一天,洪木杉曾告诉老师,他工地忙,以后只要把孩子送到工地就可以。

“所以,那天放学之后,我就把洪志烽和洪峻嵘送出校园,半道上洪峻嵘被他父亲接走,我看到工地上有洪木杉,就目送着洪志烽到他父亲工地”,黄老师说,当时她亲眼看到洪木杉接走洪志烽,但她没有亲自与洪木杉交接,所以洪木杉看没看到她,她也不能确认。

至于后来洪志烽为何溺亡,林园长认为是家长监护不力,责任不在园方,“孩子我们已经交给了家长”。但对于园方的说法,洪木杉则表示他根本没接到儿子。

针对此事,导报记者电话里联系了龙岩漳平市象湖镇的李副镇长。他表示,孩子出事了,大家都感到悲伤,但他认为主要责任不在学校。不过,李副镇长表示,学校方面也不会推卸责任,该承担的责任,学校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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