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寻找、朋友介绍到婚介登记和网上征婚,现在寻找另一半儿的途径越来越多。即便如此,仍有很多家长不甘寂寞,四处为孩子张罗对象,于是自发的婚介市场形成了。由于对征婚者的经历和背景缺乏了解,这种征婚形式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市(天津)一名中年妇女在这种婚介市场上给女儿相了一个对象。但女儿婚后发现,老妈给自己找的男人居然是个同性恋。“我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现在真的很痛苦!”女孩最终提出离婚。
自发婚介市场妈给闺女找对象
2008年的一天,赵月的母亲到外面玩时,与老同学曲阿姨碰上了。赵月是独生女,她的终身大事一直让母亲十分牵挂。在和曲阿姨闲聊时,赵月的母亲谈到女儿已经22岁了,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对象。曲阿姨说:“听说中心公园有一个自发的婚介市场,很多家属带着孩子的资料去为他们寻找另一半。”赵月妈听后,感觉这种地方与一些臭名昭著的婚介可能不太一样,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和曲阿姨一起来到了中心公园。
两个人在人群中穿梭往来,不停地翻看别人手中的资料。过了半天,正在一名男子面前翻看资料的曲阿姨将赵月的母亲叫了过来,然后拿着一份资料对她说:“你看看这个孩子怎么样?反正我感觉挺不错的!”资料上写着:国有企业工作,25岁,身材高大。曲阿姨见赵月妈蛮有兴趣,就给了中介两块钱,然后将这个男青年的资料和电话抄了下来。回去后,曲阿姨给对方打去电话询问情况。男青年的家长接听了电话,向曲阿姨介绍了孩子的情况,称这个孩子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赵月在母亲和曲阿姨的怂恿下,决定试一试。第二天,赵月在母亲和曲阿姨的陪同下,在一家饭店门口见到了那位男青年崔峰。“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个身材高大、不修边幅的男人。我和他在附近转了一圈儿,互相询问了家庭、工作等情况。我喜欢孙红雷那样的男人,而眼前的这个人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他性格比较开朗,这一点我比较欣赏。”见面后,赵月和母亲都想先走走看。之后,赵月和崔峰开始频繁约会。四个月过去了,赵月感觉和崔峰没有共同语言,就想提出分手。但父母感觉崔峰人厚道,尊重老人,而且工作稳定,就力劝女儿接受崔峰。
在之后的日子里,虽然有些磕磕碰碰,但崔峰对赵月还是不错的,给她买了手机、铂金首饰和衣服。崔峰的父母对赵月也很好。虽然没爱上崔峰,但至少不讨厌他,赵月决定接受他。
得知丈夫同性恋 妻子要求精神赔偿
经过一年半的恋爱,赵月和崔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但让赵月无法理解的是,洞房花烛夜,崔峰居然没有和她亲热的意思。赵月当时理解为崔峰可能是累了。但好几个月过去了,双方还是没有亲热过。赵月觉得崔峰可能有问题,于是陪同他去医院看过几次,但医生都说没什么大事。双方父母也曾谈到要孩子的事,但赵月有苦说不出,“我们根本没有夫妻生活啊?怎么能有孩子呢!”
今年8月,崔峰突然离家很多天。一天,赵月来到崔峰的父母家中和他们商量寻找崔峰的事情。崔峰的一名亲属提议查查崔峰的QQ。“我先从崔峰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上查出了一个QQ号码。由于崔峰的父母家没有宽带,我让朋友帮忙查查这个号码的情况。”很快朋友的信息就回来了,这个QQ号码的昵称居然叫“喜欢男人的性”。
赵月把这个笔记本带回了自己的住所。这个QQ是自动登录的,赵月登录这个QQ号码,查看了聊天记录。赵月说:“崔峰和十几个同性恋网友聊过天,而且聊天内容十分露骨。”更让赵月郁闷的是,崔峰居然是“女性角色”,而且还在聊天过程中给一些人留了电话。“我很恶心,也很伤心。我哭了,不想再跟他过下去了。”赵月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瘦了十多斤。
日前,赵月一纸诉状将崔峰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而此时她才知道,崔峰也把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崔峰的诉讼理由是,赵月脾气暴躁,蛮不讲理,以前生活不检点。其诉讼请求是,要求赵月归还拿走的财物。而赵月则要求对方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律链接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未规定夫妻一方是同性恋,配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刘晟廷表示,虽然法律无明确规定,但我国《婚姻法》有“诚实信用原则”。夫妻一方应该告知另一方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实真相,如性取向等。就本案来讲,如果赵月知道崔峰是同性恋,是不可能和他结婚的。此事对赵月造成的精神伤害可想而知,因此她可以提出精神赔偿要求。但从国内相关判例看,既有支持的,也有驳回的。
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离婚纠纷的赔偿问题,还要从立法入手。(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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