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网讯 日前,深圳妇联主办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系列学术沙龙第一期《性别平等与公共政策》。来自我市有关部门和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出席了沙龙活动。沙龙由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女发展研究会会长蔡巧玉主持,与会领导和专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对《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出台的解读。
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从立法的背景、过程、亮点和突破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她表示,《条例》汇聚着社会各方的关注、支持和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心血,市妇联旨在通过平等立法,让两性平等和谐的理念不断地深入人心,让性别平等、社会进步的理念作为一个社会追求的主流价值不断被人们所接受,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深圳市社科院副院长黄发玉认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通过,意味着深圳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再次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也推动了深圳的社会文明进程,向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了一步。他指出,男女性别平等,有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问题,我们追求的不是形式上的平等,而是建立在男女生理、心理上差异基础之上的平等,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就需要有一种社会性别的意识,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种差异,使两性能享有资源平等、机会平等、人的尊严的平等和人的价值的平等。
就如何将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推进条例的实施,与会专家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陶林表示,《条例》的出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它超越了女性范畴,包含了男女两性平等,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进步。深圳市社科院性别文化研究中心原主任张和平指出,应加强对公职人员进行性别意识的培训,只有让性别意识进入公共政策的视野,才能推动《条例》的落实。深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原处长秦晓南认为,要避免条例束之高阁,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制定具体的措施来保障《条例》的落实。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道稳也表示,公共政策需要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性别意识,尤其要做好性别预算、性别统计、性别评估分析。深圳市委党校教授范宏云建议,《条例》中规定性别平等机构应当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福利等领域的政策进行评估和分析,操作空间很大,要好好利用。
据悉,本月25日和30日还将举办第二、三期沙龙,主题分别为《性别平等与公共服务》、《性别平等与性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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