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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运灿:加班费无保障,谈征税何太急?
money.fjnet.cn 2012-02-22 08:59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在整个过程中,不少企业的表现是很滑稽的,要自己多开加班费时,其是支支吾吾的,当要员工多缴纳税款时,其又是那么地慷慨豪爽。同样是法律法规,这些企业为何要选择性遵循呢?一切还是逃不过一个“利”字。缴税时,企业无需多花钱,但员工多缴了,自己或可获“缴税大户”等荣誉,于己无损,却又能顺带获得可能的荣誉,其自然是毫不含糊的。

此时,国税总局再次强调加班费是要按着规定缴纳个税的,不是我们对征税敏感,依法缴纳税款是公民的义务,我们自然愿意去做。但问题是,我们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处于不对等的位置。说到权利时,如我们的加班费,一些企业就甘当幕后英雄,对其遮遮掩掩、躲躲藏藏;而说到义务时,如缴纳个税,这些企业又跳到台前,对这爽爽快快、积极迎合。马克思早就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当权利尚未得到完全的保障时,谈义务是奢侈的,也是残忍的。

劳动者囿于现实的尴尬,不敢去维权,那么工会呢?相关部门呢?有时,一些企业即便有加班费,但没有达到国家法制规定的两倍、三倍的标准,我认为也是不该计入工资缴纳个税的,毕竟,劳动者牺牲了休假权益,得到的却是微薄加班费,可还要被人分一杯羹,这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公平,你说是不?每一种公民权利,总伴随有一种对等的公民义务。但我们不能总是强调“义务”,而对权利视而不见。换到此事上,便是:加班费无保障,谈征税何太急?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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