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近日,阳光人寿对外发布2011年度理赔数据,该公司2011年度累计赔付总额达7558.1万元。其中,疾病身故赔付额占比39.3%,意外身故赔付额占比30%,重大疾病赔付额占比为26.7%,其他赔付额(医疗、残疾)占比4%。累积赔案共计4410件,赔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赔案累计有309件,所有给付案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据悉,在2011年度,阳光人寿把理赔服务作为客户服务重点工作,从理赔便捷度、时效性等方面工作入手,不断升级理赔服务职能。2011年全年,该公司简易案件30分钟内结案率达到100%,一般案件97%以上3日内结案,疑难案件92%可在15日内结案,理赔服务客户满意度达92.09%。
据阳光人寿运营中心主任闫桉介绍,阳光人寿成立之初就提出“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从而引导公司在各个操作层面,都形成“客户导向”的管理模式。保险的最大功能就是为客户提供保障,而这种保障的兑现,最直接的就体现在理赔环节,所以阳光人寿一直非常重视理赔服务,在公司成立短短4年时间里,不断在理赔领域创新,2009年推出“十大理赔服务承诺”,2010年推出“理赔服务导航系统”,2011年推出“第一届理赔服务周”活动同时再次升级理赔服务导航系统,为拨打95510全国统一客服专线电话进行报案的客户提供短信指引服务,建立起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理赔服务的桥梁和纽带。2012年, 公司已启动提升理赔时效的新项目,将利用新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如何更加方便客户享受理赔的方式。
此外,公司为提高理赔服务水平,还向业务人员和广大客户提前做好理赔知识普及教育,除免费赠送宣传资料外,还积极开展重大疾病知识宣导、回访理赔老客户等一系列活动,让参与人员在活动中掌握一定寿险理赔知识。实践证明,阳光人寿在理赔服务中所做出的“一点点不同”,使阳光人寿的整体理赔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据悉,2012年新年伊始,阳光人寿母公司阳光保险集团一次性向其注资40亿元,注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73.37亿元,不仅偿付能力大大提高,更为做好客户权益维护打好了坚实的资金基础。有了充足的资金后,阳光人寿将在差异化和精细化服务方面更进一步提升,多层次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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