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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汽车销售商霸王条款:不买保险不让提车
money.fjnet.cn 2012-07-27 09:43   来源:重庆商报    我来说两句

处方:事前签合同注明责任

“如果车辆在4S店代理上牌的过程中受损,事前又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责任的话,4S店确实可以只修不换。”何律师称:但车主仍可以因车辆贬值加速而要求4S店给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何律师提醒说,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车主应当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在合同中写明:在代理上牌期间如果发生意外,应该由4S店负全责。一旦出现车辆受损的情况,4S店须换新车。

病症3

试驾出事顾客担全责

最近,家住渝北区龙头寺保利香槟花园小区的谭茜小姐很郁闷,她在月初一次去4S店试驾的过程中撞坏了车子,4S店要她全价赔偿。

“可能是因为对车子性能不熟悉,也可能因为我是新手,反正就出事了。”谭小姐后悔地说,在进入一个弯道时方向打得太死,结果车门擦挂到了路边的护栏。不仅车右后门被撞得凹了进去,右后轮的钢圈也被刮花。

意外发生后,4S店的销售顾问马上要求谭小姐对此负责。

“我是有责任,但绝对不该负全责。”谭小姐不服气地说,我虽然是驾驶者,但是副驾驶座上的销售顾问也应该负责任。但4S店表示,谭小姐在试驾前的一份协议中明确规定“由个人驾驶不当引起的各种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本人(驾驶者)全部承担”的条款,签了字就说明驾驶者对协议上规定的责任表示认同,应当负全责。

处方:只试驾有保险的车

“在试驾车辆车况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试驾人应当承担责任,但不应是全部责任。”何律师认为,汽车销售商提供车辆给消费者试驾,是其营销方式的一部分,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此过程中销售商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责任。何律师说,消费者一定要在试驾前询问试驾车是否已经买够了保险,如果车辆没有买保险,不要轻易尝试试驾。

何律师还提醒,在试驾和购车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对一些模棱两可或者没有说明白的细则要格外注意,有必要时应让销售方补充和完善后再落笔签字。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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