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建华
7月31日上午,因为7·21暴雨被淹没在京港澳高速的约80位车主第三次前往首都公路发展集团“讨说法”。
“我们有的车主早上8点钟就到了,我是9点多到的,在雨中等待了两个多小时,11点多,首发集团总经理助理、运营部部长刘绍民才出面接待了我们。”被淹本田飞度车车主袁女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首发集团的回应依然是:我们已经将解决方案上报相关部门,现在在等待批复。我们会积极反映大家的要求。“对于已经上报的具体方案的内容他们说不能透露,也没有告诉什么时候会有结果。”车主史先生对《投资者报》记者说,“我们这些车主天天都在想着车子的事情,无法安心,我们真的是等不起。”
本报记者近日试图联系首发集团相关负责人,以了解事件最新进展,总机转到刘绍民先生的座机后一直无人接听。
被淹车主索赔无门
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位于北京丰台区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岗洼路段积水严重,长达900米的积水路段平均水深4米,最深处达6米。大水导致3人死亡,84辆车被淹没。
“当时我的车处于涉水比较靠前的,由于前面积水堵塞,排着长队的车都已经完全停下来,但高速公路收费依旧照常,首发集团没有封闭高速,没有及时疏导,对我们的损失应当负有责任。”史姓车主对记者说。
被淹本田飞度车车主袁女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从7月21日暴雨至今,首发集团从来没有主动联系我们车主,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只有自己上门讨说法。”
据了解,首发集团至今未提及暴雨中对南岗洼这样的深槽路段是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亦未明确承认赔偿责任。官方态度是,目前这种局面是特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对于未及时关闭高速公路的质疑,首发集团总经理助理、运营部部长刘绍民曾表示:“道路的管理、高速公路的开启封闭都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决定,我们是企业,没有权利自己决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唐红新向《投资者报》表示,“车主经收费处进入高速公路后,便与首发公司形成合同关系。首发集团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保证车主高速、安全行驶。”
他认为,此次大雨中受损车辆的车主,可以依据《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向首发公司提出索赔。当然,这次首发公司很可能会以“不可抗力因素”来抗辩。为此,他建议车主最好选择侵权责任诉讼,“只要证明首发集团在事件中有过错,并且过错跟车主的损失有直接关系即可”。
“每辆车的受损情况不同、价格不同,车主误工、受伤情况不同,每一个人的诉求也都不同,但是我们的诉求一直就是首发集团需要赔偿保险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差额。”史先生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我的车刚开了1个月,拖到4S店后,保险公司建议整车报废,连修的价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