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云峰
[ 一种模式由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募资以委托贷款形式通过银行发放给当地中小企业;另一种模式由地方融资平台提供担保,中小微企业联合起来,“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 ]
在社会融资体系中一直被边缘化的小微企业,正在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关照。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继证监会今年6月闪电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后,国家发改委酝酿已久的“小微企业扶持债券”问世在即。
两种模式
本报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这种新型的企业债又被称为“小微企业成长保障债券”。目前大致存在两种发行模式,第一种是由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通过银行发放给当地中小企业。
某大型券商债券承销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规定,企业债募集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的项目,不能挪作他用。这种新型债券应该是得到了发改委的力推,不然不可能突破这条限制。”
“债券发行人与募集资金使用人分离,这是前所未有的创举,但是必须防范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因为使用资金的中小企业并不直接承担偿债责任。”多位债券市场人士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在地方融资平台普遍负债沉重的情况下,此举或将增加其偿债压力,加大流动性风险。”
另一种模式类似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升级版,由地方融资平台提供担保,中小微企业联合起来,采取“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并且发行企业数与发行额较之前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更高。
在第二种集合发行模式下,小微扶持债一方面在发行企业数和发行金额上有望取得突破;另一方面,联合发行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将微型企业纳入了进来。
不仅如此,借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大力引入政府支持的做法,集合发行的小微扶持债引入了地方融资平台作为担保机构,同时有望通过地方政府出资成立偿债基金,起到风险缓释作用。
从公开信息来看,第一批小微扶持债将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发行,其中江苏盐城国投集团与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确定入围,均将采取委托贷款模式,主承销商皆为民生银行(6.10,0.00,0.00%)。
盐城国投网站11月4日刊登的一篇新闻稿称,该公司的小微扶持债项目已于10月24日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书面初审通过;目前正与民生银行“探讨关于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发行在即的相关问题并就发放委托贷款具体细节进行商定”。
相形之下,昆明市则选择了集合发行方式。记者获得的《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发行“2012年昆明市中小微企业成长保障债券”的通知》显示,该期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3~5年期,预计发行企业数100户,将引入相关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昆明小微扶持债的准入标准很低,注册资本金低于500万元的企业亦被纳入在内,没有盈利要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符合我国行业和银行的授信政策;有第一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