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华还指出,在发展多层次市场建设的过程中,与市场体系和专业队伍建设同样重要的,是针对普通服务在普通对象、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的差异,推动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今年以来,证监会在坚持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同时,不断改善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内容,切实满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内在需要。”刘新华说,总体上看,当前的监管体系与我国多层次市场的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发挥了市场功能。
但是,刘新华也强调,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许多亟需发展完善的地方。比如,相比间接融资,直接融资规模远远不够,即便直接融资内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也严重失衡;市场层次结构还不够健全,对中小企业、文化类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科技类企业等的支持服务力度还有待提升;市场品种和工具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不能完全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进一步改革发展中加以解决。
刘新华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证券期货领域的各项改革,稳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能力。
第一,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市场,完善制度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文化类、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第二,稳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设,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引导柜台市场发展,拓宽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第三,鼓励引导私募阳光化、规范化,引导社会资本更好地向成长初期的企业延伸,促进不同阶段企业内部的发展。第四,积极推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落实各项已经推出和即将推出的创新措施,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各类资产管理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以及QFII等长期资金投融资资本市场的法规及相关规则制度,促进各类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第五,支持科技类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第六,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积极做好国债期货 、原油期货的准备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
对此,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监管层对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在整体税负有所下降的前提下,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实行差异化的税率,以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避免短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