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杜书明举报再燃希望
从目前来看,这似乎已经是一笔不太能算得清的账。在外界看来,杜书明这几年的屡败屡诉、四处举报已几近疯狂。
而杜书明这次再度燃起希望的支撑是,今年1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杜书明准备书面材料,将北京市一中院及北京市高院的审理判决、律师代理意见以及相关材料制作成光盘送往立案厅。这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将要决定该案是否直接由该院“提审”,如果“提审”则意味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发现可能存在错误。
这在杜书明看来,是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继今年2月举报无果以后,11月26日,杜书明再次向银监会递交了《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骗贷的情况反映》材料。同时,开始在新浪微博实名举报。
杜书明同时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8月,他已经将案件相关材料提供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冀飞、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三位法律界人士联名就该案中的诸多疑点,提供了法律咨询意见书。
更为关键的是,杜书明表示,就在今年4月份,由举报材料引发的“反担保案中案”,已经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至于谁能最后拯救城建四公司这支曾经的“明星”队伍,至今仍然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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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报告数字“打架”或因工程结算不及时未能入账
据杜书明提供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尽管最后的评估价值净资产为3539万(注:此处数字与资产重组协议上的3681万数字略有差异),但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显示为-1.36亿,之所以 “由负转正”(增减值约1.71亿),其中最大的一笔“加分”,是因为一块账面价值41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作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达到了1.55亿元。
记者注意到,该份评估报告中,净资产所依据的账面数字,和“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时代)为城建四公司出具的2006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数字完全雷同:资产总计25.72亿元、负债总计27.08亿元,从而得出净资产-1.36亿元。据杜书明表示,中审时代的前身正是文章前面提到的北京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说,中审时代的审计报告应当是被当时的北京城建集团所认可,并作为城建四公司资产评估的数据依据。
通过再次对比,杜书明所聘请的“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城建集团所认可的“中审时代”的审计报告数字又有所差距,“中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城建四公司资产总额25.29亿元,负债总额30.89亿元,净资产-5.59亿元。两份报告净资产审计数字相差4.23亿元。
此外,记者发现,“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和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针对城建四公司的财务审核结论也相差悬殊。
其中,中审当时的审计结果是资产总额为25.41亿元,负债总额为31.89亿元,公司当期净资产-6.48亿元;而利安达所得结论是:公司资产总计16.57亿元,负债14.27亿元,公司当期的净资产为2.3亿元。
显然,在同一审计基准日下,“中审”和“利安达”这两家审计机构得出的两个审计结果依旧截然不同,二者净资产差额达8.78亿元。而利安达的审计报告当时均有城建四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于天恩”的签字。
更有意思的是,“利安达”这份被“于天恩”认可,也即可代表北京城建集团认可的审计报告,所显示2006年12月31日的数据,和“中审时代”这份同样被北京城建集团所认可的2006年9月30日的审计数据,仅相差3个月时间,总负债上相差近13亿元,净资产相差3.6亿元。(注:利安达2006年12月31日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计16.54亿元,总负债14.25亿元。)
那么,究竟是哪些项目导致杜书明所聘请的“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城建集团方认可的两家审计机构都得出如此悬殊的审计结果呢?
根据记者对“中审”和“利安达”两家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核对,两份报告当中除 “银行短期借款”等一些项目之外,其他项目几乎都不一致。这其中,差距最大的分别是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三项,分别相差了5.1亿元、3.4亿元和11.9亿元。
而之所以在这两个项目当中出现如此大的悬殊,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当中解释称,城建四公司在一些工程项目当中,业主通过不确认结算价格等方式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城建四公司在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管理方面比较薄弱,很多项目在竣工交付使用后的很长时间内无法取得业主对结算价格的确认,从而导致财务部门无法对这些工程款计入到应收账款;与此类似,公司在存货以及应付账款上都存在预算结算不及时,从而导致财务无法入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