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财经要闻 > 正文
绿地能源与华泰兴陷合同纠纷 因无资质经营反获胜
money.fjnet.cn 2013-01-04 08: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院予以了支持,并判决绿地赔付华泰兴价差损失84万元(2800吨93#汽油的总价差,即2800吨×300元/吨)。

绿地不服,提起上诉,而华泰兴也认为应按3200吨的合同供油量获得赔偿款,因此也进行了上诉。

二审时,上海市中院重新判决,“一审事实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但绿地能源在签署本案合同时,尚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因此该合同无效。”二审判决书中称。

既然合同无效,那么也就没有违约一说,绿地能源从一审败诉赔付84万元成为了大赢家,不用赔付华泰兴任何款项。

季伟伟表示,法律赋予二审法院对该案的裁决,他们也对此进行了公正的判决;至于将本该卖给华泰兴的93#汽油进行转售获利及更早前绿地能源无证从事石油贸易得利,并不在其职权范围内,应由其他政府部门过问。

为了亡羊补牢,几经准备和申报后,2012年11月2日绿地能源终于从上海市商务主管部门获得了由商务部印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然而此时,距它与华泰兴签署最后一笔交易合约已过去了一年有余,它在国内从事成品油贸易已达6年。

成品油市场乱象

据了解,自1998年国内石油行业重组以来,过去大批从事成品油贸易的民营企业即被阻挡在市场大门之外——它们当中,既有一些民营加油站和石油贸易公司,还有部分中小规模炼油厂。

然而这些企业还要生存,因此它们要么以挂靠的模式依附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央企名下,要么将经营品种以沥青、化工用油的名义予以掩盖。

以绿地能源为例,从诞生之日起,它就是石油央企在上海兴办的一个石油市场的会员,并依托这个市场进行交易,甚至早期的增值税发票都是由这个市场开具,而这个市场每年向绿地能源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正是鉴于对手拥有这种背景,已在石油行业工作30余年,并曾在中化集团、万向资源等机构担任过高管的陈曦林才放心大胆地与绿地展开交易。

根据2007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申请拥有国内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须具备多方面条件,其中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一位业内专家指出,该办法对于绝大多数目前从事成品油批发的企业来说,是极高的门槛;仅10000立方米成品油库容这一项,甚至部分石油央企下属的批发商也不具备,更不要说民营企业了。

“打破垄断不仅仅是打破油源的垄断,而应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当市场准入标准确定后,相关政府部门就应该严格执行,这样我国的市场才能真正健康发展。”他最后说。

责任编辑:乔佳利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