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当时业务员告诉我满3年就可以分红,结果前段时间我去保险公司领取红利时,工作人员称这份保险满10年才可以领取红利。”昨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据张女士介绍,2009年12月下旬的一天,她去南茶坊附近的一家邮政储蓄所存钱时,一位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凑上来向她推荐了一款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这位业务员对我说,把钱存进银行是很不合适的一种做法,购买他们公司推出的这款红福宝两全保险即相当于把钱存进了银行,购买这款保险到期后可返还本金,并且交够3年保费后还可以领取红利。我当时觉得该业务员说的很有道理,比较划算,于是在2009年12月26日缴纳10000元购买了一份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年,我又交了10000元。到了2011年第3年的时候,我给业务员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领取红利时,业务员答复我,还没有交够3年,需要再交一年,于是我又交了10000元。前几天,我想起这份保险已经到了第4年,可以领取红利了,于是兴致勃勃地去太平洋保险公司领取红利,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份保险只有到了第10个年头才可分红利,满3年只是不用再交保费了。听了工作人员这番话,我有种被业务员欺骗的感觉,于是向工作人员提出退保,结果工作人员经过计算,如果现在退保,我只能拿回27000多元。”张女士说,30000元交给保险公司,到了10年后才能取出来,无论如何她都觉得不划算了。
记者看到,张女士办理的这份人身保险合同在险种名称一栏标注为: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3年限缴。记者向张女士指出,“10年期3年限缴”已经说明保险期限为10年,缴费期限为3年。张女士说,她当时并没有详细看这份合同,而且她文化水平低,并没有看懂这句话的意思。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保监总局规定,客户投保后,按照合同会有10日犹豫期,在这10日内,保险公司必须给客户打电话进行回访,对保险合同主要内容与客户进行核实,如果客户觉得不满意可以进行退保(电话内容将被录音),保险公司只收取工本费。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09年年末办理了这份保险后,一直没有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他打过电话进行回访。
当日,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该公司银行保险部副经理周树荣告诉记者,张女士投保的这份保险其实由三部分构成,保单现金价值、生存金返回、公司红利,所谓生存金返回就是投保人每存活两年都会获得生存金返还,张女士生存金的保额是10790元,每两年生存金返回比例为保额的10%,张女士有一笔存活金还未领取。如果张女士现在进行退保,保险公司扣除掉手续费、业务员佣金、经营成本等费用,可返回张女士27400元。
业务员当时到底是怎样向张女士进行的介绍?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向张女士进行了电话回访呢?周树荣称,当初为张女士做这份保险的那名业务员已经离职,该业务员到底是怎么说的目前已经无法判断,但是合同上已经明确是10年期3年限缴。至于公司是否向张女士进行过电话回访,因为时隔几年,当初的记录已经交由总公司保存,如果调取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如果该公司当初没有对张女士进行过电话回访,此事该如何解决呢?周树荣答复,如果没有电话回访,说明公司在工作流程上存在纰漏,公司会与张女士协商解决此事。(呼和浩特晚报 侯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