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方影响各异
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二类,一是面向基金老客户募集,这部分占比较小;二是由一家机构来担任主承销商,其中银行渠道占比非常大。
“华夏银行事件发生后,银行对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多少都有点心理恐惧症,尤其是不知各地分行选择的代销产品是否经过认真审核、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上述国有大行私银高管表示,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完全禁止银行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也很不利于私银给高净值客户做资产配置。
事实上,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也正是私人银行的重点产品之一。民生银行发布的《2012年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报告》中提到,在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户中,有25%购买过PE类产品,并且有超过一半的高净值投资者打算在未来五年中增加PE等创新产品的比重。
另外,上海一位PE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实银行在代销PE的环节也是获利颇丰。“在发行费率方面,取决于PE与银行的谈判能力以及银行的发行能力,比较强势的银行,甚至要拿走基金管理费的一半,另外,还有的银行在后期还要求参与基金的分红。”他说。
记者了解到,在不少私人银行的内部,其实都有20家左右的合作PE名单。当然列入名单的机构多为历史业绩表现不俗者。
“这一规定应该只是针对支行违规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从以往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看,对于股票、PE等权益类产品,监管部门都允许银行通过私人银行销售给高净值客户的。”上述私银高管表示。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即使银行代销PE产品受到限制,对早已鱼龙混杂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影响也会各有差异。
其中对于主要依赖自身发展个人客户,专攻自销渠道的优质第三方理财机构来说,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无论这一规定最后如何执行,其实都有利于规范PE产品的销售渠道,确实也利于优质的第三方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上述第三方高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