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多偏重于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但是在繁复、密密麻麻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有一项理财产品管理费隐身其中。一款理财产品运作结束后,投资者在获得商业银行承诺收益的同时,商业银行也会将多出来的收益当做管理费放进自己的腰包,而且放入口袋的管理费不比投资者的收益少多少。这笔管理费究竟有多少,商业银行怎么规定的,投资者无从知晓,管理费俨然成了一笔糊涂账。
理财管理费
远超股票佣金
“一款100%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运作67天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7%,结算代理费为0.02%,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为1.93%,这意味着客户通过购买这款产品得到了3.7%的收益率,银行从中拿到了高达1.95%的盈利。”这款产品就是北京农商银行发行的“金凤凰理财”2012年丰盈·富逸34期理财产品。
如此看来,这款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其实为5.63%。基于此,记者算了一笔账,若投资者以10万元本金认购这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7天,产品运作期满,给投资者的收益为3.7%,投资者可获得的到期资金为100000+100000×3.7%×67÷365=100679.18元,获利679.18元;假设银行没有从中收取1.95%的费用,到期收益应为1033.45元,商业银行从中抽走了354.27元。
北京商报记者在其官方网站查阅了该款产品的说明书,其中产品预期收益率=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银行管理费率-理财产品托管费率-其他相关税费率,而如果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同时,该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托管费、结算代理费等约为0.1%(年化),如此一来这款产品运作结束后的投资管理费用约为1.85%。
不少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认为,“简直是‘空手套白狼’的买卖”。
此外,北京农商银行的“金凤凰理财”2012年丰盈·富逸33期产品,65天运作期后实际收益率3.5%,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则为1.1%。兴业银行发布的兴业银行本外币零售理财产品到期情况一览表(2013年3月)中,在列的28款产品中,银行管理费最低0.3%,多在0.7%,最高达1.5%。如“2012年第八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8.5%,到期客户净收益率为7%,虽然客户的收益率很高,但银行也从中获得了不少的收益。
另有一股份制银行发行的2013年“××计划”产品,预期收益5%,起始委托资金100万元。依据该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规定,该行将对投资者收取最高不高于1.50%的投资管理费及不高于0.05%的托管费。即该行最高可向投资者收取共计1.55个百分点的费率。而另外一些股份制银行同类型的产品,收取的管理费可能只在0.3%左右,相差好几倍。
如此看来,股票交易时券商收取佣金以及基金管理费和银行收取的费率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股票佣金最低甚至可达千分之几以下,因此银行理财产品管理费已经大大超过股票佣金。
银行借管理费
谋取“超额收益”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银行理财产品费用一般包括销售服务费、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管理费等等。其中,销售服务费是支付给销售机构的;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是支付给托管机构的;而部分理财产品还将收取超过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产品管理费。
如果按类划分,可以理解为成本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成本费用即为理财产品投资而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多指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理财产品的销售相关的费用,最讳莫如深的当属管理费用。这一费用与投资结果直接挂钩,其实就是银行从中牟利的“超额收益部分”。
银行理财业务收费是让大多数投资者摸不着头脑的糊涂账。除了销售手续费、管理手续费,产品的超额收益也会被银行收入囊中。
在如今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里,大多都有如下标注“超出预期收益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多只能获得预期收益率;多余的收益部分被银行收入囊中。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收益率”与“客户所得”之间总存在一些差距。南京银行2月7日有一款名为“珠联璧合(1207期保本11)”的理财产品到期兑付,该产品期限为85天,预期年化净收益率为3.9%。该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2%的销售费;扣除销售费后,若产品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客户认购产品收益,则超出部分归银行所有。事实上,根据该产品的兑付公告,上述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投资收益为5.3%,与南京银行实际兑付的年化收益率3.9%相比,除了0.2%的销售费外,另有1.2%的超额投资收益都被银行赚得。银行销售费、管理费总和有1.4%,与投资者3.9%的回报相比,比值高达36%。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其实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都高于预期,但银行轻易不会告诉客户,这部分管理费多数情况下是隐身存在的。“银行理财业务条线分为前、中、后端,前端负责销售,从中提取销售费用,中、后端工作人员收集客户需求、研究并推出产品、进行资金管理,并从产品运作当中获利,这部分收益就是投资管理费。”
许多投资者不太注意的“超额收益部分”,很可能高于银行直接标明收取的销售费率数倍乃至数十倍。此前,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要负责人王岩岫曾透露, 2012年全国开展理财业务的18家主要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2464亿元,而去年有8家上市银行上半年理财业务收入合计达84.44亿元,因此业内预计16家上市银行去年上半年合计的理财收入应该接近300亿元,全年收入应能够达到600亿元。由此,根据上市银行已经披露的数据和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的最新数据,银行手续费与投资者投资收益的效益比约为1:4,也就是说,客户赚取理财收益4元,银行会收入1元手续费。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中无需占用大量资金,又能同时满足存贷比的监管要求,且风险相对较低。
在调查中,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多家商业银行中,仅上海银行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较为规范。该行日前披露的“慧财”外币金鑫系列WU20120M615期理财产品到期时,银行收取了1782.90美元销售管理费,537.95美元托管费,浮动资产投资管理费为680.00美元。而其他到期收益率未超过预期收益率的产品,该行也会照常披露销售手续费和托管费,浮动资产投资管理费一项则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