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篇
各地水电油气涨价频现
近期,不仅是出租车要涨价,各种资源性商品的涨价风声或传言此起彼伏。3月底以来,“天然气价格将上涨”的传言,短时间内席卷全国。随后,一轮抢购天然气的风潮也席卷全国。
“抢购板蓝根”、“抢购食盐”,这几年,凡是与涨价有关,必然与抢购有关。这次“抢气”风潮跟以往一样,全国各地都可以见到,甚至有居民一次性购买了满足家庭10年的使用量。3月27日晚,国家发改委针对近期“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传闻回应称,“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尽管国家发改委表示不会上调价格,但是仍有部分地区上调了居民使用燃气价格。4月1日,长春市宣布燃气价格上调。据悉,长春市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果居民提前购买了天然气,必须要补交差价。
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称,长春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是个案,与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是两回事,并不矛盾。
无独有偶,从4月1日开始,河北省邯郸市的天然气公司突然开始涨价。据相关媒体报道,邯郸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之前的每立方米2.2元上涨至2.4元。邯郸市物价部门宣称,此次调价是经过市政府批准,并且两年多前已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对于水电气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价格调整问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的《政府定价目录》,天然气出厂价格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来定价,而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价格,都是由北京市发改委来确定,定价范围为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民用煤,蒸气生产和供暖。
除燃气之外,水、电等涉及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在《政府定价目录》中也有明确规定。至于地表水供应价格,自来水出厂和销售价格是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定价,定价范围为本市供排水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在此项标准中,京津地区的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1.6元/立方米,地下水为4元/立方米,收费标准全国最高。上海、安徽、福建、江西等13个省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征收标准最低,分别为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记者获悉当前北京地区居民用自来水价格为1.7元/立方米。
至于电价,按照规定,都是由国家发改委来定价,总体来讲,涉及到资源能源方面。由于此前价格扭曲,未来上涨趋势已经可以预计。这样一来,事关居民基本生活的水电气,难以避免水涨船高。
困局篇
涨价之需与涨价之难并存
供给和需求永远是博弈关系。当成本面临上涨风险时,价格便蠢蠢欲动,同时,民众对涨价的抵制情绪也是可以预期的。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初,我国CPI指数逐渐上升,1月份同比增长2%,2月份同比增长3.2%,创下自去年5月份以来的新高。
数据是现实的反映,生活成本的增加也让这些数据得到印证。天然气涨价传闻、出租车涨价传闻,各种“涨”声不断,而发改委辟谣涨价不实,这一系列的举措都预示着涨价之需与涨价之难间的不平衡。
物价上涨难以遏制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2013年3月份,我国生产资料价格小幅下跌,当月环比下降0.65%;同比下降5.26%,降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1~3月,累计平均价格,同比下降4.48%,比年初上涨1.66%。从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来看,3月份有所下降,但依然难以掩盖整体走高的趋势,甚至有观点认为我国正处在生产生活资料成本全面上涨的过程中。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这跟我国 宏观经济 走势有很大关系。“以我国GDP增速为代表,近年来连年高速增长,同时货币超发比较严重,这就导致了价格水平呈现上涨趋势。”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解释3月份生产资料价格下跌时表示,3月份,由于工业生产陆续开工,基础建设施工逐渐加快,所以国内生产资料市场的需求有所启动,但由于部分行业产能释放过快,社会库存上升,供需矛盾有所扩大,整体价格未能延续1月份以来的回升走势,大部分品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任浩宁强调,价格水平整体上涨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国民经济各领域的重点都放在基础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恰恰是推动物价整体上涨的重要推手。他表示,因为这一因素涉及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原动力问题,使得物价很难被打压下去。
任浩宁认为,除了上述内部因素以外,还有外部因素作用。他说,“我们国内市场跟国际市场接轨程度还不是很完善,不论是 金融市场 ,还是实体交易市场,两者没有实现很好对接,国外价格上涨就会影响我们,但是国内价格变化对国外没有什么负面影响。”
分析人士表示,由于与国际市场接轨程度不完善,就会造成国内价格跟涨不跟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