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与当地居民在医疗、就学、住房租购等方面享平等权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21日讯(记者 薛辉)我省将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与当地居民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租购、职业介绍等方面享受平等权益。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通知提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省内农村人口转入城镇户口后,享受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探索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在全省城乡居民之间的融合衔接。
通知提出,新增6.8万个学位和2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将在民办学校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研究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的实施意见。
通知提出,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工宿舍。
教育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通知提出,开展教育对口帮扶,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为全省2465个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全省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综合医院配备儿科医用设备。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推进新农合补充大病保险。
实行最严耕地保护制
根据通知,我省将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大力发展特色菜、精细菜和高山反季节蔬菜。加快发展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创建农家乐、森林人家和水乡渔村示范点。
通知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50万亩。
加强“六江两溪”重点流域和重点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造林绿化30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任务,推进50万亩“四绿”工程,建设福州到南平高速公路红线外侧森林景观通道。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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