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南等四人 因内幕交易九鼎新材股票领罚单
money.fjnet.cn 2013-07-11 09:23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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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内幕交易“九鼎新材”股票,周小南、朱敏、朱敖娣、潘企康四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据介绍,2009年11月,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马集团”)董事长解某、天马集团国有股东常州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工贸公司”)代表周小南(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多次前往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鼎新材”),与九鼎新材董事长顾某等人磋商合作事宜,双方初步明确以九鼎新材重组天马集团方式合作。
证监会称,上述九鼎新材向天马集团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周小南、朱敏、朱敖娣、潘企康知悉该内幕信息,其4人在信息公开前买卖九鼎新材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周小南违法所得89039.88元,并处以89039.88元罚款;对朱敏处以3万元罚款;对朱敖娣处以3万元罚款;对潘企康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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