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雄鹰上海报道
一位60岁老人,由于收入减少、现金不足,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将名下价值300万的房产抵押给保险机构或者银行,每月领取几千到上万元不等的贷款金。老人身故后,该房产由保险机构或者银行进行处置。
这是如今坊间热议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简称“以房养老”)的模式之一。近日,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记者获悉,上海银行目前正在研发相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产品,建信人寿协作开发。该产品可能设计成固定期限领取、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在老人去世后,可以选择由金融机构出售房产,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不出售房产,由其继承人偿还本息。不过,记者致电上海银行和建信人寿,双方均表示产品仍在研发中,没有细节可以披露。
银保合作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金融产品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经推广多年,在我国仍是新生事物。
记者多方了解获悉,上海银行和建信人手联寿开发的这款产品以上海银行为主导,大体设想是,老人作为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提供住房反向抵押系列产品组合供借款人选择,保险公司设计年金产品嵌入其中,作为领取方式的选项之一。该产品不仅可能率先实现“终身领取”,在准入门槛上更具有市场性。
目前市场上专门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金融产品并不算多,迄今保险机构尚无一涉足。此前,中信银行[0.51% 资金 研报]曾试点推出养老按揭产品。由于是试点,这款产品门槛较高,例如要求借款人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如果只有一套住房,需要增加一个亲属来作为共同借款人,养老按揭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等。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来看,银行和保险合作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方式,银行对于房产评估和抵押有经验,而寿险公司更加擅长对人身风险进行精算。
原中房集团总裁孟晓苏早在2000年就率先建议寿险业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孟晓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保险业对此进行了研讨,但有三大顾虑,一是担心“房屋70年产权”问题、二是担心房价下跌、三是认为中国传统观念仍是将房子传承给子女。
孟晓苏认为,现在这些问题都在逐步解决,中国的老龄化也越来越严峻,2007年物权法出台,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由老人自愿参与的商业保险,可以做为有效补充,和政府的养老责任不冲突。”
多位保险业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住房反向抵押保险已经研究过很多年,一直感觉市场环境不太成熟。一方面潜力很大,一方面又觉得阻力很大。此次国务院推动试点或成为保险公司进入该市场的契机,正在密切关注相关配套政策和细则出台。